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我幹過一件傻事。
電視上每天都在播放一種糖果廣告,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有一種糖,每一個吃了這種糖果的小孩子,耳朵裡都能飛出來各種各樣的音符......
我好奇壞了,硬拉著我媽去小賣部買,當然,我媽也不是吃素的,一眼就識破我想騙糖吃的詭計。
emmmm,儘管廣告有點誇張,這樣的糖也並不存在,可我最後連個普通糖果也沒弄到手,空手而歸,現在想想,還是老媽奸詐。
長大後我明白儘管這個世界的禁忌很多(比如我媽),但只要廣告做得好,花錢買上當的機會一點都不會少。
比如,去年只要一看完一期《我家那小子》,我就買了酵素、青藏酸奶;還有之前看《幸福三重奏》,我就買了舒化奶、一套大S同款鍋……要是少看點電視廣告,我特麼早就省出十頓火鍋錢了,也不會錯過那麼多的鴨腸、千層肚、基圍蝦、耗兒魚......
但是廣告做的好,也是有很多好處的啊,比如體重長得快一點,錢包瘦得久一點,只有這樣,久而久之我們才能明白,減肥藥永遠吃不出模特的身材,方便麵也永遠泡不出包裝袋上的那碗麵!
在化妝品行業,廣告的效果尤其重要,不然那些單擰出來都不值錢的原料,賣給誰呢?
雅詩蘭黛“抗藍光”眼霜
有多少人跟我一樣,以為這款眼霜本尊是可以抗藍光的?
懷揣著最天真的理解,我們做了一個簡單的測試。
我們在網上能買了測試藍光的專用筆和測試卡,對同樣宣傳抗藍光效果的雅詩蘭黛眼霜和遇道粉底液進行了測評。
實驗結果
抗藍光眼霜並不能很好地阻隔藍光穿透,測試卡明顯留下了深深的痕跡!
那為什麼它還宣稱是“抗藍光”眼霜呢?
這個時候,我看到了本品牌的一則廣告,原來這裡暗藏玄機。
原來,“抗藍光眼霜”下方有一個萬能的註釋符號,然後底下用一排非常小的字寫著:“抗藍光”眼霜為產品暱稱,指修護藍光對於眼周肌膚的損傷。
給護膚品取暱稱的情況並不少見,像“紅腰子”,“小黑瓶” ,我們可以接受是因為我們不會想到用了“紅腰子”會變成腰子臉,用了“小黑瓶”會讓臉變黑,但肯定會以為“抗藍光”眼霜是可以抗藍光的啊,要不是因為它是雅詩蘭黛,我可能早就報警了。
真相是:“抗藍光”眼霜的邏輯是把抗氧化等同於抗藍光!
那麼好,如果這個說法「升級了眼霜的抗氧化力,皮膚中更多的自由基被消滅掉,藍光會導致自由基,那麼這款產品就可以抗藍光」成立,是不是也可以推導出這款眼霜也可以抗霧霾、抗菸酒、抗熬夜、抗甜食?
這個邏輯也是蜜汁詭異,廣告做成這樣的話,建議市場部被拖出去每人賞五十大板。
好死不死,剛好在蒐集眼霜資料的時候看到某百萬粉絲網紅也做了同款眼霜的測評實驗,但測試結果跟我們做的簡直大相徑庭。
孤陋寡聞的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該網紅,長這樣
實驗過程長這樣
真的是好有理有據哦,這裡是不是該有點掌聲呢??
慢著!
為了證明粉絲數和專業度有時候可能成反比這件事,我又按照網紅的方法做了一次測試,這次測試,用掉我100塊錢的眼霜!(這位網紅你賠給我)
結果是:
把抗藍光眼霜溶化於純水中,透過眼霜溶液進行藍光測試,測試卡依舊是有明顯的藍光痕跡。
只不過由於眼霜溶解在水中形成一顆顆直徑很大顆粒的懸浮溶液,對藍光造成一定的阻攔,所以會有一定程度的消弱。
我不明白為什麼連品牌方都沒有正面承認的抗藍光效果,卻有人冒著被打臉的風險做假測評?
作為同樣是消費者的我也是三觀碎一地啊。
既然說到了雅詩蘭黛,就不得不提它的冤家蘭蔻,就在“抗藍光”眼霜上市的不久前,“發光”眼霜可是火爆了熱搜榜的。
如果說是受到“發光”的概念激發了“抗藍光”的靈感,我要是雅詩蘭黛,我就把賺的錢分一半給蘭蔻。
蘭蔻發光眼霜
“發光”眼霜,這名字是說這款眼霜會發光,還是擦完之後人的眼睛會發光呢?
儘管也是讓人簡單粗暴地產生不合理的聯想,但總也比“抗藍光”多少好點,畢竟你還可以說,“發光”是一個形容詞啊。
emmm,棒棒噠~
我終於在不看配方表的情況下看到了一條還比較靠譜的解釋:
蘊含「珍珠母」和「二氧化硅(硅石)」微粒子,通過光的折射模糊和糾正皮膚瑕疵,使眼眸重煥神采、充滿活力,帶來即時柔亮的效果。
於是,我隨便翻了下幾款彩妝,也是超easy就找到了含有相同成分的產品:
其實不僅是含有珍珠母和二氧化硅成分產品會有柔光,含有云母或者一些色素也是會讓皮膚起到假象增白的作用。
很多貴婦級護膚品中都含有這種讓膏體閃著光,上臉後又能讓肌膚透出微微柔光的成分,但本質上都是利用物理大顆粒成分起到遮蓋和折光效果,讓皮膚看起來有微弱的“熒光”感,實際上並不會通過美白肌膚的作用,或者讓眼周皮膚白到發光哦~
這樣的產品就數不勝數了,省下的錢我不介意你們請我吃火鍋~(是有多愛吃火鍋?)
當然,除了物理因素,這款產品也加大了酵母成分的投入,三種酵母提取物的加入促進細胞代謝,老舊的角質細胞脫落後漏出嶄新的“鮮肉”,自然也會讓眼周肌膚看起來更白一些,當然,效果可能也很微弱。
這樣由來的“發光”眼霜,真的對得起這麼簡單粗暴的美稱嗎?
常見的“為概念”化妝品
用浮誇的功效代替原本的產品名稱,可以獲得很好的市場熱度,這種情況不少見。除此以外,利用誇大功效來命名產品類別或屬性的情況也是大有存在的,比如:
·肌底液·
廣告:護膚前使用,用來促進後續護膚品中活性成分吸收;
真相:配方上看就是常規精華的配方而已。
·隔離霜·
廣告:隔離粉塵、霧霾、彩妝中的刺激性成分;
真相:本身也存在刺激性,並不能起到隔離上述物質的效果。
·素顏霜·
廣告:打造完美素顏感的肌膚;
真相:產品中所含二氧化鈦的成分讓肌膚看起來顯白,但其實並沒有讓人素顏下也如同被ps的效果。
·防曬霜·
廣告:防止紫外線傷害肌膚;
真相:有一部分波段的紫外線可以完美繞過防曬霜進入肌膚,即便擦了防曬也不會完全躲過曬黑曬傷的結局。
化妝品的營銷套路就像小時候那則糖果廣告,不用傳達真相,只用吸引眼球,用得好的人會一直用,用得不好的人也已經付完錢了。
娘娘想說,作為護膚品過分宣傳並不聰明,你花“幾個億”研究的產品,又花“幾個億”統一了營銷口徑,消費者只需要花幾百塊錢就可以知道是真是假。
作妖作過了頭,總有一天沒人交智商稅了。
我是【遇道娘娘】,逛遍全網不改名,歡迎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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