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貪嘴張網抓鳥老漢被追責

“我這一輩子老實本分,從不做出格的事情,連縣城都沒來過幾次,沒想到這次進城竟然直接到檢察院了,就因為抓了鳥吃,後果這麼嚴重,我真是後悔啊……”2020年3月,七旬老漢邱某在接受檢察機關審查訊問時一番肺腑之言,令人唏噓……

老漢邱某是如東馬塘人,平常和老伴、女兒一家居住。2019年年底的一天,邱某在雜物間偶然發現了閒置多年的張網和竹篙,就心想著拿來捕鳥,弄點野味回家換換菜品。心裡又有些擔憂,因為前幾天聽說鄰鄉有村民因為網捕麻雀被派出所抓了,但邱老漢仍自我安慰,只要不捉麻雀,其他普通鳥類應該都可以。

說幹就幹,邱某收拾了下多時不用的張網,推著自行車,拉著張網竹篙就開始了“捕鳥之旅”。在2019年11月份至12月份,他先後在馬塘農村幾處小竹林撐篙張網,之後哼著小曲回家靜候,隔幾天就去收鳥,就這樣幾次下來收穫頗豐,先後捕獲四十多隻野鳥,一家人品嚐了美味還賣給了鄰居十幾只。

2020年1月,邱老漢又想捕點野味,就在1月6日下午兩點多,再次至某處竹林張網抓鳥,為了當晚就能大快朵頤,老漢沒有著急回家,而是在竹林旁靜靜等候,天黑時,已經有27只鳥落入張網。可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他正準備滿載而歸時,被當地一熱心村民攔住報警,被民警當場查獲網具以及被捕獲的野鳥。後民警又在邱老漢家冰箱裡查獲了另外16只野鳥。經查,邱老漢獵捕的網具長35.7米、寬5米、網目尺寸僅為5cm*5cm,系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

後經鑑定,捕獲的鳥類中有珠頸斑鳩、灰喜鵲、戴勝、灰頭鵐共28只,都屬於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經審查,如東縣人民檢察院認為邱某的行為構成了非法狩獵罪,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訴,並結合犯罪事實以及情節,提起了要求其賠償8400元的公益訴訟。

檢察官提醒:

野生動物與人類都是大自然的重要組成部分,人類更應該敬畏自然、尊重生命,不應該因為一時的貪嘴,而破壞人與自然和諧,尤其在經歷了SARS、新冠肺炎疫情等嚴重人類災難後,我們更應該拒絕野味、保護野生動物,為子孫後代營造碧水青山。

供稿人: 朱林焱 朱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