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和士官,都是戰鬥序列中的一員,但也有很多的區別

義務兵是指根據兵役法的規定適齡青年依法應盡的兵役義務,服役期兩年。而從我軍目前的兵役結構來說,志願兵役制標準的稱謂是士官制度。二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義務兵和士官,都是戰鬥序列中的一員,但也有很多的區別

第一、服役年限不同。

義務兵服役兩年,而志願兵(士官)則是在服役期滿兩年後的義務兵中經過沖衝考核後而轉改的士兵,當然也有直接從地方特招的士官或士官學院畢業的學員。士官最低軍銜為一級士官(下士),服役期三年,再往上為中士(二級士官),服役期三年。

義務兵和士官,都是戰鬥序列中的一員,但也有很多的區別

第二、軍銜不同。

義務兵只有列兵和上等兵兩個軍銜;而士官則為七個銜級,即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義務兵和士官,都是戰鬥序列中的一員,但也有很多的區別

第三、待遇有別。

義務兵為義務兵役,服役期間享受義務兵津貼;而士官則為雙向選擇志願兵役,服役期間根據軍銜級別等享受較高的工資待遇。

義務兵和士官,都是戰鬥序列中的一員,但也有很多的區別

第三、未來的分配不同。

士官服役滿12年,包含義務兵役期的兩年,可以享受到轉業待遇,這是最大的不同,當然如果可以一直在部隊服役,最後可以享受到退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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