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的創新性在於介入角色的顛覆性改變

一、介入角色的不同

傳統的農業生產託管模式介入的角色是從“服務者角色”介入,而“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是第一步從“被服務者角色”介入,第二步全方位整合“服務者角色”,從而提高服務能力。

我們把種子、農藥、肥料、農機、無人機、金融、保險、技術、信息、糧商、期貨這11個服務環節定位是服務者。傳統的託管模式從“怎樣種好地”出發,從怎為農民服務好出發進行託管。那麼,大部分人的思維就是我要買高端農機為農民種好地,我要用好的品種、好的肥料、好的農藥、好的植保機械為農民種好地。這是從提高生產力的角度考慮進行託管。是站在服務者角色如何服務好農民來進行託管。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是從“怎樣集中好土地”出發,通過成立縣鄉村三級組織體系進行託管,是作為碎片化土地的組織者角色介入托管,那麼作為碎片化土地的組織者,是小農戶的代言人角色,是“被服務者”的屬性。

第一步是集中土地為重點,是培育“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過程;第二步是整合服務者資源,是培育“農業新型服務主體”的過程。

二、解決的重點不同

傳統的託管模式是從解決生產力的角度入手進行託管,是“頭疼醫腳”的辦法。我國經過40餘年的改革開放,農業生產力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升,大部分服務者環節已經處於飽和,在現有的生產關係條件下,很難再有提升的空間。例如想要提升農機水平,面對碎片化的土地,買下大型高效率的農機,連地也進不去,所以談不上提升農機裝備水平了。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是從改變生產關係的角度入手進行託管,是“頭疼醫頭”的辦法。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解放了生產力,為我國的糧食增產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是隨著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升,一家一戶的碎片化土地已經很難適應生產力發展了。急需要進行規模化種植,提高組織化程度,提高生產效率。那麼,對於當前最適宜我國國情的農業生產託管來說,急需要解決的是土地的快速集中,這方面農業農村部也在加大託管的補貼力度,促進農業生產託管工作。那麼解決土地的快速集中是當前首先要解決的核心問題,也是第一步需要解決的問題。只有解決了土地集中的問題,才會避免“大炮打蚊子”的現象,才能解決“怎樣種好地”的問題。

三、需要的投入不同

傳統的託管模式是從服務者角色入手,就需要重資產運行。就需要購買高端農機,提高農機裝備水平;就需要通過長期投資,選育新品種,制種、示範、宣傳、營銷;需要不斷更新無人機,獲得更好的植保防治效果等等,重資產投入,不一定能夠獲得高回報,甚至有可能投資失敗,虧本經營,甚至破產。有些低水平的重複投資也浪費了社會資源。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因為是從被服務者角色入手,是碎片化土地的組織者角色,投入只需要投入組織、宣傳費用,是輕資產運行。有了大規模的土地以後,通過充分整合11個服務者環節的資源來實現農業生產託管,通過優勝劣汰服務者,逐步培育專業化的服務團隊,逐步提高服務能力。

四、承擔的風險不同

承擔風險的是服務者角色。種子質量不好了,是種業公司、種子經銷商需要承擔責任;農機作業出問題,是農機手需要承擔重新耕種的責任;病蟲防治效果不好,是植保防治的無人機團隊、農藥廠家承擔責任。

縣鄉村三級組織體系的組織者,作為小農戶的代言人,是在糧食生產環節出了問題以後,代表小農戶向服務者進行索賠,所以,作為組織者不需要承擔風險,作為碎片化土地的組織者是零風險的。

五、獲得的回報不同

傳統的託管模式是從服務者角色入手,就需要重資產運行,能不能有回報還不一定。買了大型農機以後,解決不了碎片化的土地,農機進不了地,農機造成了閒置,那麼這部分投資不僅沒有回報,可能還得賠錢;種業公司,需要長期的大量投入選育新品種,但是若運氣不好的話,沒有適銷對路的品種的話,可能就得賠錢;種子經銷商賣出去種子,有好多欠賬收不回來,有可能賠錢;若種子出了問題,種業公司、種子經銷商可能要賠錢倒閉。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是從碎片化土地入手,通過縣鄉村三級組織體系,組織起了大規模的土地,從而創造了需求。通過享受11個服務者角色的批發價,從而降低成本。賺取的是11個服務者的組織費。縣級聯合社團隊,假設1畝地一個環節提取1元組織費,11個環節1畝地提取11元組織費,一個縣域有50萬畝地的話,可以提取550萬元組織費;同理,鄉級合作社團隊,一個鄉有5萬畝土地的話,可以提取55萬元的組織費;村級服務社團隊,每個環節1畝提取4元的話,一個村有5000畝地的話,可以提取22萬元的組織費。是依託體系提取組織費,是長期、穩定的收入。

農業生產的服務者是飽和資源,所以很難賺錢;碎片化土地的組織者是稀缺資源,所以很容易賺到錢。

六、投入的精力不同

傳統的託管模式是從服務者角色入手,生存的前提是服務好。所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服務,需要全身心的投入才能服務好,“忙”與“累”是最基礎的,才能生存下去。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因為是從被服務者角色入手,是從碎片化土地的組織者角色入手,是從宣傳者、資源整合者角色入手。作做為組織者需要具備:第一、有威信、有信譽;第二、有組織能力;第三、有長遠眼光;第四、有平臺思維;第五、有協作精神。是靠體系、靠人的高素質賺錢,不需要忙碌。若每天能夠坐在辦公室喝茶,那麼證明組織、宣傳、整合資源工作做好了。

有10個合夥人組成縣級聯合社團隊,進行託管的組織活動,每個人只需要出一份力,就可以把託管這個事情做好,還不誤每個人原來的工作。

七、可複製性、擴展性不同

傳統的託管模式是從服務者角色入手,服務範圍的擴大,受服務能力的制約,不可能快速的、無限制的擴展。另外,服務者要承擔多個環節的風險,也限制了快速擴展。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是從碎片化土地的組織者角色入手,是從被服務者的屬性 ,不受服務能力的限制,本身市場中服務者角色是飽和資源,是如何整合好服務者資源,就可實現託管。通過逐步培養專業化服務團隊,就可實現逐步提高服務質量。

被服務者屬性的組織者,不需要承擔風險,所以可以快速複製、快速擴展。

八、所處的角色不同

市場中常說一句話“顧客是上帝”,要想生存必須服務好顧客,才能生存下去。

傳統的託管模式是從服務者角色入手,服務的顧客是小農戶,所以是處於被動者角色,做為飽和資源的服務者角色,是永遠受制於顧客的。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的縣鄉村三級組織體系,是小農戶的的代言人,是被服務者屬性,是主導者角色。通過三級體系的組織,實現大規模土地的集中,更強化了“顧客”的值錢程度,主導者的地位更強化了。通過集中50—100萬畝土地,提高了組織體系的值錢程度,變得有能力整合11個服務者環節,有能力享受11個批發價。

九、給農民帶來的利益不同

傳統的託管模式使農民的種植成本提高了。通過調研發現,從農機服務角色介入托管,農民的種植成本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雖然能夠享受種子、肥料、農藥的批發價,但是由於土地規模還是較小,享受的優惠力度是很有限的,降低的成本幅度不大,反而,由於是重資產運行,資金成本加大了;要建立龐大的管理團隊,管理成本加大了。由於沒有大規模的土地配套,資金運行效率不高、管理運行效率不高,疊加到種植環節增加的成本就很高,超出現有的種植成本。

由於沒有快速的形成大規模土地,整合資源的能力很弱,實現全產業鏈服務的能力很弱,甚至有的不敢介入其他的服務環節。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由於集中了大規模土地,可以快速的享受全產業鏈中的多個批發價,若做得好的話,可以每畝最多增加400多元的收入,可以獲得17個好處,可以更快速的吸引小農戶進入托管,真正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的目的。

十、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不同

傳統的託管模式服務的對象是一家一戶小農戶,科技成果的推廣對象也是一家一戶小農戶,推廣的難度是較大的,成本是較高的。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通過建立縣鄉村三級組織體系,也為科技成果搭建了高效的轉化平臺,科技成果的推廣對象由一家一戶轉變為縣級聯合社,降低了推廣成本,新的科技成果可以快速的應用到生產實踐。

十一、參與的人員範圍不同

傳統的託管模式主要以農機合作社為主要主體進行託管,其他人員參與很少,也很難參與,很難從託管中獲得利益。

“H型農業生產託管模式”做為碎片化土地的組織者進行介入,可以擴展到全社會所有人都能參與。只要有農業情懷,就可以參與。可以作為組織者體系的宣傳發動者、參與者,參與到縣鄉村三級體系的建設中,都可以分享到組織費的利益分配。作為10個縣級聯合社團隊合夥人之一,一個縣域有50萬畝地的話,可以長期穩定的獲得550萬元的十分之一組織費(55萬元)。因為能夠使大家都獲得利益,可以形成“高鐵的概念”,能夠形成全社會推動託管的態勢,使農業生產託管更快速的應用到一線農村中。

通過分兩步走,既培育了“縣級聯合社”這個“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也可以使縣級聯合社有能力整合服務者資源,形成具有強大服務能力的“農業新型服務主體”——“農業全產業鏈服務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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