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定增買專利 東旭光電“忽悠式重組”遭問詢

核心上市公司東旭光電終止重組,高管又接連更換,債券擠兌當前,“東旭系”債務危機或將惡化

終止定增買專利 東旭光電“忽悠式重組”遭問詢

在深陷債務危機之時突然宣告重組,進入停牌緩衝股價下跌,又在特殊時期以新冠疫情為由終止重組,東旭光電(000413.SZ )的這一系列操作被指“忽悠式重組”,已遭至監管問詢。

  日前,東旭光電公告稱,鑑於公司在推行發行股份控股股東即東旭集團購買專利的重組事項期間,外部環境發生了一定變化,尤其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宏觀經濟形勢和市場環境壓力加大,為保護公司和投資者利益,公司決定終止這一交易。

  這一行為迅速引發監管注意,4月7日晚間深交所向東旭光電下發關注函,要求其說明決定終止交易的具體原因、決策過程及合理性。值得注意的是,東旭光電雖然終止了重組,但並未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號——重大資產重組》規定披露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深交所也要求其說明原因及合規性。

  東旭光電的重組要從債務違約說起。

  2019年11月18日,“大存大貸”的東旭光電18.7億元債券回售突發違約,整個“東旭系”的信用風險及聲譽危機引爆;第二天,東旭光電即開始停牌,理由是東旭集團控股股東東旭光電投資公司擬向石家莊國資委,轉讓其持有的東旭集團51.46%的股權,當時停牌預計不超過五個交易日;到了11月25日該復牌當日,東旭光電又公告,正在策劃向東旭集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隨後一直停牌至12月10日。

  停牌期間,東旭集團曾於2019年11月29日在北京民族飯店召開過一次規模頗大的債權人會議,參會機構有170多家。在這場特殊的“金融機構”年會上,由張家口銀行領銜的東旭集團債委會成立。債權人會議提出,要求凡是銀保監會所監管的金融機構,都要加入此債委會,其他債權人也要按照同債同權加入,且各家金融機構對“東旭系”的信用評級不降低,對信用評級降低的也應該恢復原有評級(詳見財新我聞|金融人·事2020年2月15日報道“東旭債委會‘惡霸條款’惹眾怒 拖累多少銀行”)。

  “這太像策劃好的了,重組拖延時間,再以債委會來壓制債權人,可能重組根本就沒有中介進場。”有東旭光電的債券持有人失望認為,“東旭系”的重組更像是“一場鬧劇”。

  對於中介是否進場,深交所也要求東旭光電說明,具體披露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評估機構在你公司籌劃前述交易期間開展工作的具體情況。

  在終止重組的同時,東旭光電也更換了財務總監。據公司公告,原財務總監馮秋菊因工作調整,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東旭光電將改現任聘任董秘王慶兼任公司財務總監。

  在年報發佈的靜默期更換財務總監到底是何原因,深交所也一併要求東旭光電做出回應,並結合王慶的教育背景和履歷情況等分析說明其是否具備相應的履職能力,是否影響年報編制。

  王慶的履歷顯示,其生於1977年,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本科,曾任福建三安集團有限公司總經辦副主任、三安光電( 600703.SH )董秘 、廈門駿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在2019年9月加入東旭光電時,東旭光電並未披露其有財務管理經驗。

  財新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東旭光電在2月6日才更換了董事長,原董事長王立鵬“因工作調動”辭任,郭軒接替。對此,聯合信用、中誠信國際兩天評級公司均發佈公告,稱將持續關注影響。

  據財新記者瞭解,除去2019年12月行權到期的7億元私募債——“16東集0”場外展期摘牌外,東旭集團剩餘14只債券已陸續陷入擠兌,其存續的債券餘額約在196億元,原本一年內到期的就有89億元規模。

  其中,10億元規模的“15東旭債”將於5月19日到期,近日已召開持有人會議,債券投資人要求東旭光電制定詳細償債方案並定期通報,同時提供增信,但東旭光電回覆口吻統一,稱債券項下債務已納入債委會的債務統一管理範疇,公司將提報債委會並按其研究決定執行。

  “就是應付了事,很無恥,但持有人也沒有辦法。”一位持有“15東旭債”的機構人士表示,有2019年11月29日東旭債權人會議的經驗,很難相信東旭債委會會跟債權人站在一起,而非偏袒發行人。

  根據財新我聞此前報道,2019年11月29日的債委會文件對債權人提出無理要求,稱對於不加入債委會、拒不執行債委會決議、拒不履行債務重組方案、或採取其他措施,影響風險化解順利推進的金融機構,造成嚴重後果的,監管部門可以採取約談、通報批評、責令紀律處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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