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召开法官联席会议推动家事审判工作

洪湖法院召开法官联席会议推动家事审判工作

8月29日,洪湖法院召开员额法官联席会议,督办审执绩效,重点部署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正勇主持,全院39名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王仕文通报了法院前三季度审判绩效及裁判文书上网情况。针对审判绩效反映出的问题,明确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由主审法官自行完成,严格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对规范案件信息录入和结案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强调。

今年,洪湖法院被湖北省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会上,员额法官观看了郧西法院家事审判专题片,对郧西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先进做法进行了学习。副院长杨清平宣读了《关于成立洪湖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洪湖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及确定家事审判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的通知》两个文件,指导家事审判法官们要进一步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做好“由居中裁判到主动干预调解、偏重财产到偏重夫妻家庭感情、偏重审限到偏重时间疗法”的三个理念转变。在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上,杨清平强调:首先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家事审判法官主动参与调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算好经济账、婚姻账、情感账,挽救婚姻;实行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如当事人不实申报,在分配财产时根据不实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设立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在立案前给双方当事人两个月考虑缓冲时间,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离婚;建立家事案件回访制度,重点对家事纠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老人赡养的案件进行回访,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同时引进专业人员协助介入,邀请心理咨询师、调查员、调解员、反家暴中心等相关力量参与到家事案件,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崇理还结合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家事纠纷案件审判向法官提出了建议,如在判决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方式和时间上一定要明确,当事人有条件的可选择一次性或分三期给付,能力有限的最少一年一给付;在涉及动产或不动产标的物交付的,要在判决主文中确权或除权,避免因权利不明而引发双方当事人新的矛盾,进一步减少案件执行阻力。

参会员额法官踊跃发言,对审判实践中遇到多个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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