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為民——中山檢察守護公共利益“看得見”

前言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這標誌著我國以立法形式正式確立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公共利益的代表”,是新時代賦予檢察機關的重大使命。保護“公益”,是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衡量標準和最終目標。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訴訟制度建立以來,中山市兩級檢察院成立公益訴訟工作領導小組和專門的辦案組織,建立了全市一盤棋、上下一體、兩級聯動的工作機制。

從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英烈名譽保護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對生產生活影響嚴重、輿論高度關注的方面入手,探索出了司法保護公益的道路,在完善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體系的同時,也強化了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

2017年以來,全市共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84宗,立案69宗,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公告40份,支持起訴2宗,提起公益訴訟(含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7宗,已出判決2宗

保護生態環境,服務保障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生態環境關乎國計民生,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貫徹落實最高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助力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通知》,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懲治、監督、保護、教育、預防等職能作用,確保保護生態環境“最嚴密的法治”依法有效運行,推動保護生態環境“最嚴格的制度”進一步完善,中山檢察自2017年以來持續聚焦助力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服務保障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不斷加大公益訴訟辦案力度。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2017年7月,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支持原市海洋與漁業局對彭某權等人汙染海洋環境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18年,廣州市海事法院判決被告彭某權等4人連帶賠償生態修復費用、環境汙染產生的經濟損失及鑑定評估費用合計782萬餘元。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檢察官在垃圾傾倒現場開展海洋公益訴訟調查。

2017年7月,市檢察院支持中山市環境科學學會對蘇某新、胡某勇等人傾倒垃圾致環境汙染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18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蘇某新、胡某勇等人及中山某農業投資有限公司共同修復涉案土地的水質和土壤、共同承擔環境功能損失費及鑑定評估等費用合計250餘萬元。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市檢察院檢察長葉祥考出庭支持原市海洋與漁業局提起公益訴訟。

2018年,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譽港灣旁垃圾中轉站未經環評,即由中山市某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投入使用,露天長期堆放約4萬噸垃圾未作環保防護處理,嚴重汙染生態環境。該院向原市環保局發出繼續履職的檢察建議,並多方磋商推動,促使該中轉站停止使用,堆積的垃圾全部清理完畢並復綠。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譽港灣垃圾清理前後

食品安全專項監督,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關係千家萬戶。為順應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新期待,進一步深化檢察公益職能擔當,貫徹執行好最高檢、省檢察院開展的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全市檢察機關於2018年9月起共派出13個專項監督小組督導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商場、超市、農貿市場、校園及周邊等32個場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何兆英帶隊督導原市食藥監局對商場進行食品安全專項監督。

2018年,市檢察院在水產品系列案件監督過程中針對原市食藥監局11宗行政不作為案件,發出11份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原市食藥監局根據檢察建議內容積極履職,對涉案11名經營者跟進行政執法措施,對其中7人作出行政處罰,3人開展立案調查。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對蔣某生產、銷售黃麴黴素超標的自榨花生油的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該案於2019年5月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當庭宣判,判決支持第二市區檢察院10倍懲罰性賠償金的訴訟請求,被告蔣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2019年,市檢察院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指出其對網絡餐飲監管力度不足的問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建議後高度重視,開展了“網絡訂餐整治工作百日行動”,線上、線下共同發力,排查出線上問題單位910家,整改641家,關停28家,下線241家;檢查線下實體店2440家次,發現經營問題733家次,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78份,發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處罰34宗,立案查處1宗,處罰5萬元;抽檢網絡訂餐食品及餐飲具127批次。

督促國資委履職,為國有資產保護加上“司法保險”

國有資產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通過公益訴訟方式加強國有資產司法保護,是黨和國家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市檢察院督促市國資委依法履職積極保護國有資產。

2017年,市檢察院在民事抗訴案件和紀委移送案件線索中發現2宗國有財產流失標的額數億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向市國資委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市國資委依法履職,追收涉案國有財產。國資委採納檢察機關建議,自行提起和督促下屬企業提起兩宗民事訴訟,追收國有財產,案值近6億元,案件均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捍衛英烈榮譽和尊嚴,守住健康社會輿論底線

英雄是國家之幹、民族之魂。捍衛英雄烈士的榮譽和尊嚴,是健康社會的輿論底線、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然而少數人通過網絡等媒體詆譭、貶損英雄烈士的英勇事蹟,歪曲事實、挑戰正義良知底線,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2018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英雄烈士保護法以特別法授權的方式賦予檢察機關提起英烈保護公益訴訟的重要職能。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2019年,市檢察院發現曾某華在網上發表侮辱四川涼山英雄烈士的言論,依法進行立案審查並履行訴前公告程序。目前,市檢察院已就曾某華侮辱英烈一案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保護歷史建築,助力中山文化品牌建設

文物是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載體,具有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和科學研究價值。從文物的構成及其呈現的文化意義來看,文物具有公共屬性,其承載的文化資源是社會公共資源,所產生的精神利益屬於全體社會成員,破壞文物的行為直接損害的是社會公共利益。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翠亨紅樓被破壞現場。

2019年7月,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我市不可移動文物翠亨紅樓被損毀的情形。經過研判,認為翠亨紅樓對整個翠亨村的風貌協調乃至中山文化品牌建設有著不可或缺的價值。對翠亨紅樓的破壞實際上也必然導致對翠亨村整體生態環境資源的破壞,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作為我市文物保護工作的主管部門,轄區政府作為屬地責任主體應當履行對文物保護、管理職責。遂進行立案審查並開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和轄區政府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按照相關程序依法履行報批手續,及時研究、採取保護翠亨紅樓的有效措施和工作方案。

結語:總的來說,檢察公益訴訟具體分為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主要為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英雄烈士保護等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主要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歡迎廣大市民提供公益訴訟線索,可直接向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舉報,或撥打檢察服務熱線12309。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二款規定:“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益为民——中山检察守护公共利益“看得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