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肖建軍決定逮捕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肖建軍決定逮捕

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黨工委原副書記、辦事處主任肖建軍(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中山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審查,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肖建軍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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