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簡而言之就是利益風險按合夥協議共擔。
- 意見一致時,自然皆大歡喜,一起努力。
- 意見不統一時,聽誰的。誰出資大就聽誰的?
- 佔比小,是否會被踢出局?
- 決策權在某人手中,你的意見可有可無,決策者並不採納,該如何?
合夥切記:
- 不能單憑感覺就信任別人
- 利益分配、風險問題需事前白紙黑字寫清楚
- 賬目需明細,接受互相監督
- 決策者需讓其他人信服
合作:是指業務上的相互關係。可以理解為僱傭關係。
相比合夥,我理解合作的本質是交易,雙方資源互換,或是互相配合,合作只需按要求做事獲取利益。
我對合夥、合作的理解就是這樣,不知你們是怎麼認為的?
之所以寫這個話題,是因為我自己就身處這麼一個情況下,很是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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