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酒後駕駛受處罰不思悔改,準駕不符再次飲酒駕車被嚴懲!

2020年3月31日18時10分許,賀某駕駛無號牌“飛鷹”牌踏板二輪摩托車,沿白水縣居苑路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白水縣居苑路與東環路什字路口處時,與由西向東行駛朱某駕駛車牌號為陝JF19**#“北京”牌小型客車發生相碰撞,致兩車受損。 18時20分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事故中隊值班組出警。

白水:酒後駕駛受處罰不思悔改,準駕不符再次飲酒駕車被嚴懲!


白水:酒後駕駛受處罰不思悔改,準駕不符再次飲酒駕車被嚴懲!

勘查過程中,民警詢問賀某時發現其言語遲緩,答非所問,情緒激動,渾身散發著酒味,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遂對其進行抽血。經對賀某血液檢測,其血液中檢出酒精含量為194.21mg/100ml,系醉酒駕駛。經身份核查,民警發現,賀某於2019年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並作出處罰,該賀某屬二次飲酒駕駛;其持有C1型機動車駕駛證,不具有踏板摩托車駕駛資格,屬準駕車型不符;其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屬超分駕駛。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等待賀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白水:酒後駕駛受處罰不思悔改,準駕不符再次飲酒駕車被嚴懲!

生命只此一次,錯過不會重來。酒後駕車不僅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一旦發生車禍,還會給他人的家庭帶來巨大的傷害。白水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心存僥倖就是漠視生命,在任何時候都不要心存僥倖,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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