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為夏用”:史話宋代外族兵團——蕃兵

“狄為夏用”:史話宋代外族兵團——蕃兵

宋朝的蕃兵因對西夏戰爭之需而設,宋真宗時,邊將曹瑋“因制屬羌,百帳以上,其首領為本族軍主,次為指揮使,又其次為副指揮使;不及百帳,為本族指揮使。其蕃落將校,止於本軍敘進,以其習知羌情與地利,不可徙他軍也”。這應是設蕃兵之始,卻無正式軍名。

後曹瑋上奏:“鎮戎軍蕃部兵最為精鋭,其將校皆朝廷補署,多已衰老,願省去,擇本軍人充職。”得到宋真宗的批准。宋仁宗時,蕃兵有所擴大。

“狄為夏用”:史話宋代外族兵團——蕃兵

慶曆五年(公元1045年),宋祁為《兵錄》作序說,“凡軍有四,一日禁兵”,“二日廂兵”,“三曰役兵”,“四曰民兵”。廂兵與役兵其實沒什麼差別,當時儘管已設置蕃兵,卻尚未作為一個重要軍種。

真正將蕃兵與禁兵、廂兵、鄉兵並列,是直至後來記載宋仁宗和英宗史事的《兩朝國史志》,即《兩朝國史・兵志》中,蕃兵才列為四種兵之一。

“狄為夏用”:史話宋代外族兵團——蕃兵

宋朝河東、陝西與西夏接壤地區,分佈著大大小小的羌人部族,互相獨立,各自為政。按宋人習慣,將他們分為“熟戶”和“生戶”,所謂熟戶,是指靠近宋朝沿邊,並接受宋朝統治的羌人。蕃兵主要由熟戶組成,宋廷對各部族大小首領封官,由他們分別統率本部族壯丁,“分隊伍,給旗幟,使各繕堡壘,人置器甲,以備調發”。

從地域上看,蕃兵的建置限於陝西沿邊的秦鳳、涇原、郎延、環慶、熙河五路和河東的石、隰、麟、府、嵐等州。從時間上看,自北宋中期至後期,蕃兵的部署約七十年,不論禁兵、廂兵,還是鄉兵、土兵和弓手,其部署時間都長久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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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蕃兵實際上以部族為單位,其編制就不可能整齊劃一。今以宋英宗時陝西各路為例,予以說明:

秦鳳路

“三陽砦:十八門,三十四大部族,四十三姓,一百八十族,總兵馬三千四百六十七”。

“治坊巖:二大門,二大部族,九姓,九小部族,總兵馬三百六十”。

“古渭砦:一百七十ニ門,一百七十ー姓,十二大部族,一萬六千九百七十小帳,兵七千七百,馬ー千四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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鄘延路

“青潤城:二族,兵四千五百十,馬七百三十四”。

安定堡:東路都巡檢所領,十六族,兵一千九百八十九,馬四百六十。

“德靖砦:西路同都巡檢所領,二十族,兵七千八百五,馬八百七十七;又小胡等十九族,兵六千九百五十六,馬七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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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原路

“截原砦:六族,總兵馬五百九十六,為六甲,二十隊”。

“柳泉鎮:十二族,總兵馬九百八十六,為七甲,三十ー隊”。

“德順軍:強人三千六百七十六,壯馬二千四百八十五,為三十六

甲,一百三十五隊;本軍二十ー族,總兵馬二千五百二,為三十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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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慶路:

・永和砦:旁家一族,計六標,強人一千二百五十五,壯馬二百二,為四十四隊”。

“大順城:二十三族,強人三千四百九十ー,壯馬三百十四,為一百四十一隊”。

“鳳川鎮:二十三族,強人八百七十五,壯馬一百四十三,為二十隊”。

可見各路蕃兵編制顯然不統一,有的以族為單位,有的另分甲和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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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宋神宗熙寧時,才作出統一規定:

“陝西諸路緣邊團蕃兵,並選年二十以上,本戶九丁以上取五丁,六丁取四丁,四丁取三丁,三丁取二丁,二丁取丁,並刺手背。人數雖多,毋過五丁。

每丁十人,置一十將;隨本族人數及五十人,置一副兵馬使;及百人,置一軍使,一副兵馬使;及二百人,置一軍使,三副兵馬使;及三百人,置一副指揮使,二軍使,三副兵馬使;及四百人,加軍使,一副兵馬使;及五百人,又加一指揮使,二副兵馬使;過五百人,每百人加一軍使,一副兵馬使;即一族不及五十人者,三十人以上亦置一副兵馬使;不及二十人,止置十將。”

這個規定既照顧羌人原有的大小部族,也採用了禁兵指揮與都兩級編制範子諒說:“國朝置蕃官,必於沿邊控扼之地,賜以土田,使自營處。分撥田土,是作為贍養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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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兵軍官在“每月請受外”,還“別給添支錢,指揮使一千五百,副指揮使一千,軍使七百,副兵馬使五百,十將三百”。前面說過,作為鄉兵的弓箭手,既招漢人,也招蕃人,至北宋後期,因不斷開拓邊土,“蕃部益眾,而弓箭手多蕃兵矣”。

分田招募的蕃弓箭手事實上也成為蕃兵的一部分。蕃兵在對西夏戰爭中,起著重大作用,但宋朝卻對蕃兵實行某種民族歧視政策。按照規定,“蕃戶不得與漢人婚姻”,“諸路蕃官不繫官職高卑,久例並在漢官之下”,“蕃官不許充漢官差遣”。這就形成了以漢制蕃的兩套武官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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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戰時,“蕃官部堡寨兵出戰,常以漢官驅策”。“臨敵之際,須至首用審兵,次用漢兵繼之”“雖遇堅敵,亦無退卻之患”。蕃兵具有較強的戰鬥力,而遭受如此不公平的待遇,這是由北宋的社會制度所決定的總的說來,蕃兵雖屬北宋的西北地方軍,卻是正規軍中的精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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