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一失信人员建房受阻来还款

“法官,我是刘某某的儿子,我替我父亲来还钱,了结案件,请你们同自然资源局说一声,让我家恢复建房。”2020年4月8日,一失信被执行人建房受阻后主动跑到安福县人民法院表示还钱结案。

1995年8月29日,王某某为刘某某在安福县洲湖农村合作基金会担保贷款。到期后刘某某未主动还款。迫于被起诉的压力,王某某替刘某某偿还了贷款。王某某向刘某某索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刘某某行使追偿权。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某胜诉。2001年1月18日,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刘某某长期在外,拒不还款,玩起了“躲猫猫”。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直未发现王某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2019年下半年,安福县人民法院将刘某某的失信行为推送到洲湖镇人民政府。后洲湖镇政府发现其正在家里建房子,并将这一情况及时向安福县法院反应,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人员立即与洲湖镇国土所联系,国土所立即对被执行人刘某某下发了《停建通知书》,最终刘某某迫于法院和乡镇的双重压力,主动将拖欠的执行款42946 元交到了法院。

据悉,2017年以来,安福县人民法院稳步推进执行“三推送”工作,切实发挥社会力量推动执行工作,提升执行质效。该院陆续向乡镇推送7批1408件执行案件、1569名被执行人,通过乡镇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以及进行正面引导、教育转化,执行完毕2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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