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长江下游规划布局过江通道78座,南京以下新开工的原则上建隧道

经国务院批准,《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日前正式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建设将有章可循。《规划》提出,针对上、中、下游不同特点,科学规划过江通道布局。

国务院批准:长江下游规划布局过江通道78座,南京以下新开工的原则上建隧道

——发展长江上游云南水富至湖北宜昌段过江通道。针对山区河道江面较窄、生态保护区覆盖范围大、城镇化发展进程较快等特点,过江通道原则上以建设一跨过江、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的桥梁形式为主,重点加强重庆主城区过江通道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或减缓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提升通道机动灵活性,形成疏密有度、运转有效、保障有力的过江通道系统。规划布局过江通道121座。

国务院批准:长江下游规划布局过江通道78座,南京以下新开工的原则上建隧道

——完善长江中游湖北宜昌至江西湖口段过江通道。针对河道生态敏感点多、荆江河段局部河势尚不稳定、过境运输占比高、主要城镇化地区拥堵凸显等特点,深化生态环境影响、洪水影响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加强过境交通通道和武汉都市圈过江通道建设,在通道密集地区、航道易变的河段优先选用隧道过江形式,形成通行便捷、航运畅捷、衔接有序的过江通道系统。规划布局过江通道77座。

国务院批准:长江下游规划布局过江通道78座,南京以下新开工的原则上建隧道

——优化长江下游江西湖口至长江入海口段过江通道。针对平原河道、江面开阔、航运繁忙和沿线地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等特点,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过江通道研究论证,推进多种方式合并过江,沿江人口、产业密集和港航活动繁忙地区主要采用隧道或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的桥梁形式过江,其中南京以下新开工过江通道原则上采用隧道过江形式,提升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整体效率,形成绿色生态、规模适当、运行高效的过江通道系统。规划布局过江通道78座。

国务院批准:长江下游规划布局过江通道78座,南京以下新开工的原则上建隧道

到2035年,规划布局长江干线过江通道276座,其中四川省45座、重庆市75座、湖北省69座、安徽省32 座、江苏省41座、上海市3座、滇川界1座、鄂湘界2座、鄂赣界6座、赣皖界2座。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寇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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