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
新增防疫助企政策“一件事”
一 图
读
懂
一个窗口 一张表单 一次办理
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
防疫助企政策“一件事”专窗
正式开启
个人所得税
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
稳岗补贴
……
4月的第一句暖心问候是:
惠企助企政策
你享受了吗?
防疫助企一件事
联办事项
01 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困难减免
①办理条件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
②办理方式
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优惠办理-税收优惠事项办理模块进行在线申请,税务部门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减免。
02 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①办理条件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②办理方式
企业每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模块在线提交申请,税务部门核准后为其办理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03 延期缴纳税款
①办理条件
因疫情影响,资金周转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②办理方式
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模块进行在线申请,税务部门核实情况符合条件,报省税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04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其他防疫助企税收优惠政策
①办理条件
政策具体适用范围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等。
②办理方式
增值税减免税、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亏损弥补政策由相关企业(个税优惠减免由代扣代缴义务人)在申报相应税种时直接享受,无须申请或备案,留存资料备查。
05 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
(稳岗补贴)
①办理条件
对于未享受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且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可返还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②办理方式
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或直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税务部门将企业提供的申请表交换至路桥区就业事务中心,路桥区就业事务中心18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后在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补贴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反馈稳定岗位补贴核定结果,按规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
06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①办理条件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②办理方式
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模块在线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税务部门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办理缓缴,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税务部门向人力社保部门、医保部门提供审批同意的缓缴企业清单,人力社保部门、医保部门依照税务核准名单,在系统内做好标识,确保相应企业个人社保权益延续。
企业缓缴期满补缴相应费款后,税务部门将补缴数据交换给人力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由其在系统内做好标识。
07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①办理条件
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缴费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2月至4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企业2020年2月至6月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将2020年全年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继续下调至0.5%。
②办理方式
无须企业申请。税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和医保部门会商形成《减征清册》,由税务部门同步至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企业正常申报社保费,税务部门自动按《减征清册》完成当月的社保费减征,并将征缴数据交换至人力社保、医保部门。
人力社保、医保部门做好各自系统内到账处理工作,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08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①办理条件
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全额返还其缴纳的工会经费,返还的工会经费可用于职工疫情防护、困难职工慰问等。
②办理方式
工会与市场监管部门小微企业名录共享,形成缴纳工会费的小微企业名单,提供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将符合条件企业提供的申请表交换至同级工会经办机构,工会经办机构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会经费返还至申请企业。
0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①办理条件
自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对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②办理方式
无须企业申请。税务部门根据缴费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和金税三期系统内填写的申报信息自动减征。
10 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减免和返还
①办理条件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会费标准,给予会员企业服务支持。
②办理方式
行业协会、商会可申请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无证明”协查系统向税务部门发起优惠减免、税基减免并获批的协查,由税务部门线上提供协查结果,行业协会、商会可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协查结果予以办理会费减免和返还。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以上13个事项
一窗搞定!
▼
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
防疫助企“一件事”专窗
(二楼24号窗口)
事项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填写《登记表》
②选择办理事项
③交专窗办理
线上办理
01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
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
涉及事项:
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优惠办理-税收优惠事项办理模块进行在线申请
② 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企业每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模块在线提交申请
③ 延期缴纳税款
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模块进行在线申请
④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模块在线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
02 浙江政务服务网
网址:
http://www.zjzwfw.gov.cn/
涉及事项: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稳岗补贴)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社保-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领”进行申请。
-END-
閱讀更多 路橋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