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敬畏神,將獨生子獻上<116>

嚴母出孝子

亞伯拉罕敬畏神,將獨生子獻上<116>

嚴母出孝兒

創世記 22章12節:

天使說,“ 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 一點不可害他。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 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 留下不給我。”


其實這位神的使者從天上向亞伯拉罕說話,制止了他殺自己的兒子──以撒。其實說話的是主耶穌。亞伯拉罕當時聽見神的命令,就如同他最初聽見神給他的第一個命令:

「 你要離開本族、父家, 往我指示你的地方去。 」

結果幾十年後,他照樣順服遵行神的新命令, 把自己的兒子獻為燔祭。 這種絕對順服的行動,

  • 第一, 充滿對神絕對的信任和信心, 所以亞伯拉罕稱為「信心之父」


  • 第二,他真是愛神愛得好深,他不單隻聽神的命令而遵行(約翰一、二、三書這三卷都叫人要遵行神的命令,就是愛神),他愛神愛到甘願犧牲一切的程度,以神為第一優先。

亞伯拉罕為了遵行神的命令,放棄他所有的安舒,所有親友和社區,已有的成功、地位、背景;摒棄他舊有的信仰、富足、產業和安樂窩等等。但現在他變得更加爐火純青,為了遵行神的命令犧牲自己一生的摯愛,就是他的命根子:自己的獨生子以撒!

亞伯拉罕敬畏神,將獨生子獻上<116>

亞伯拉罕將兒子獻生人祭


對於亞伯拉罕來講,以撒比自己條命更寶貴。你可以藉此看見亞伯拉罕真正愛神的程度,他不但放棄自己的人倫和名譽,當時獻以撒等於把自己的兒子獻生人祭。


想一想!這樣做要付何等大代價?家人會怎樣?會有多恨亞伯拉罕?尤其是自己的太太。他身邊每個人會怎諗他?社會國家會怎樣看待他?殺子狂魔,後果何其嚴重,超級突破傳統和人倫的界限?但他只要肯定是來自神,他就破釜沉舟,死而後矣,是真正的原動者先鋒。


當時主耶穌對他說:「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


原來第二點告訴我們:「敬畏神」

就是跟神的關係的建立,去到一個好的地步,就是切實遵行神的命令而放棄一切的程度,包括自己的性命,甚至比自己性命更寶貴的人。


日華牧師三次做到的地步,就是他不顧一切,甚至自己性命都不要,一生順服遵行神的命令,講了三套信息:「雙氧水療法」、「千年蟲」、「2012信息」,結果為他惹來彌天大禍。他付的代價也不少,三次他都願意做,因為他敬畏神。

為什麼人會因敬畏而聽命?舉個例子,日華與我的媽媽都是好嚴好惡的。自小我們都養成敬畏的習慣和性格,從小對母親都聽教聽話,唯命是從,尊敬有加。當我們信主後就把此態度轉向神,遵行以上第一、二兩點。但對神有一點不同,我們是又敬又愛神,對母親只是敬,所以程度上相差好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