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答疑-两类人群参保知多D

近年来,人们的参保意识越来越强,不少市民咨询了解自谋职业能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能否趸缴。本周,小编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趸缴政策。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我市企业养老保险

除江门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外,符合条件的本省户籍和外省户籍人员亦可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这个具体的条件是什么呢?本省户籍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的),尚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省内跨市流动就业,在我市实际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且我市为最后参保地;外省户籍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其中在我市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且我市为最后参保地。

缴费标准。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9014元和3376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标准为675.2元/月。年度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可能随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具体请留意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的信息公告。

办理地点。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地税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属地的税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本省和外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最后参保地税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二、符合条件可一次性趸缴企业养老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企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十五年,符合继续缴费条件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1、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

2、1998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年及以上,且按月顺延缴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

3、在社保法实施(2011年7月)前首次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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