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圍堵前沿“廣交會”先聲

文 陳柏堅 黃啟臣

1951年3月,“第一屆華南出口商品展覽會”在廣州市舉行。在此前舉行的全國貿易會議華南預備會議上決定:為配合包括廣州在內的華南地區開展外貿,介紹進出口商品,打破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封鎖,支援國家的經濟建設,由華南區財委和外貿局等35個公私機構和團體,組織廣州、海口、潮汕、粵中等多個地區和湖南、廣西公私經營單位,合作舉辦這次展覽會。

首次舉辦的華南出口商品展覽會,彙集了全國各地農副業、工業和手工業、畜產品及礦產品等2000多種,絕大多數直接由廣州口岸出口。其中最著名的有象牙製品,包括山水、人物、牙球、印章、筷子等品種,因獨具東方特色,製作精巧,成為外國人收藏觀賞或饋贈親友的珍品。可見新中國建國初期,廣州的出口商品以農副土特產為主,手工藝和輕工產品其次,主要進口產品是工農業用器材和農藥等。

政商並肩 擊破封鎖

從1950年至1952年底的三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廣州主要依據“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等國家政策方針,以及1950年12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會議通過的《對外貿易暫行條例》規定,開展對外貿易。具體做法有:

一是選擇、登記廣州轄區內的508戶私營進出口商,批准它們經營進出口業務;二是規定在“先進後出,進出平衡”的原則下,把易貨貿易作為主要外貿形式,包括直接易貨及記賬、聯鎖、對開信用證等。對進出口貨物按准許、統購、禁止三類劃分;三是實行許可證制度,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經過審價後,再憑按次頒發的許可證放行;四是實行外匯管制辦法,即出口貨物必須按規定期限向國家銀行結匯,外匯由國家統籌使用。

因此,在允許私營進口商自備外匯進口貨物的情況下,實行進口批匯措施,即必須按規定期限申請批准訂貨用匯。此外,引導私營進出口商組成“私立聯營社和聯營小組”。到1952年底,廣州市的商業聯營社有49個,聯營小組有52個,私營進出口商比重較大。這樣有利於它們逐步統一經營進出口業務,為打破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封鎖,發揮更大作用。同時,廣州外貿局和中國銀行在位於城區珠江江畔長堤的金城銀行,開設了廣州易貨交易所,上述各種易貨方式和外匯轉讓業務,均可憑中國銀行簽發的進口和出口憑證進入該所,通過指定的交易員進行交易。

這家易貨交易所和“華南出口商品展覽會”,可以看作是創辦於1957年4月25日的“廣交會”(全稱“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的雛形和先聲。

因為實行了上述進出口政策措施,廣州外貿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取得主動權,打破了外部封鎖。據統計,廣州私營進出口商從1950年的508家,增加到1951年的647戶,資本額也從1903萬元(相當於當時全市商業資本的一半),增加到2477萬元。1950年至1952年,批准進出口總額合計77752萬美元,其中進口56988萬美元,佔73%以上,出口20764萬美元,佔近27%,廣州口岸出口額佔廣東全省總出口額近58%。這時,國營進出口經營比重逐年增長:1950年佔近25%,1951年佔近72%,1952年佔69%。

在三年經濟恢復時期,由於廣州私營進出口商力量較薄弱,要與港澳商戶保持相互投資、借貸關係。因受到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封鎖、禁運,廣州與遠洋國家和地區貿易的比重很少,主要跟港澳地區來往,其次為東南亞國家。

公私合營 轉向蘇東

1952年至1958年,是對私營進出口商的改造時期。廣州按照國家“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過渡時期總路線,開展了這一改造。首先是把資本主義的進出口企業轉變為國家資本主義的,其次是再進一步轉變為社會主義的進出口企業,也就是用全民所有制代替資本家所有制。

由於私營進出口商受到限制,經營比重下降,國營比重上升。據統計,1953年第四季度與第一季度相比,廣州對資本主義國家和地區的貿易總額,私營比重從原來的超過72%,下降到26%左右,國營比重則相應上升。

1956年後,隨著行業公私合營進入高潮,國營進出口企業將所歸口的私營進出口商,按行業組織成立公私合營的專業進出口公司,全部業務變為國營,盈虧由國營公司負責。據1956年統計,廣州有2031戶私營進出口商併入公私合營外貿單位,編入人員1432人,勞方1022人,資方410人,核定資產淨值約341萬元。私營進出口商的收益方式,從1953年起由“四馬分肥”(盈餘分別按國家所得稅、企業公積金、資方股息紅利、職工集體福利合理分配),變為從1956年起實行定息(即按資方資本定額付年息),基本完成從私有制到公有制的改造。

至此,廣州的外貿完全轉向國營。在1957年至1958年期間,主要是加強公私合營進出口企業的改組和變革,採取合署辦公的形式,當時比較典型的企業有“華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據統計,1957年廣州年出口額近6600萬美元,比1953年增長近3%,佔廣東全省出口額55%。出口商品的結構也發生了變化,農副土特產品出口比重有所下降,輕紡等工業品的出口比重逐年增加,縫紉機、針棉織品、新聞紙等“雜品類”增長數倍,縫紉機已成為出口超千萬美元的產品。五金、礦產、化工醫藥、機械、儀器等產品從新中國初期無出口或少量出口,發展為較大量出口。

1957年前後出口蘇聯、東歐、朝鮮、越南、蒙古等國家的比重,從1952年的近7%增長到超過46%,對資本主義國家和地區,主要是港澳,其次為東南亞、中東和日、英、法、意、西德等的出口,從1952年的93%下降到45%。

作者曾分別擔任暨南大學、中山大學教授,合編《廣州外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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