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围堵前沿“广交会”先声

文 陈柏坚 黄启臣

1951年3月,“第一届华南出口商品展览会”在广州市举行。在此前举行的全国贸易会议华南预备会议上决定:为配合包括广州在内的华南地区开展外贸,介绍进出口商品,打破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封锁,支援国家的经济建设,由华南区财委和外贸局等35个公私机构和团体,组织广州、海口、潮汕、粤中等多个地区和湖南、广西公私经营单位,合作举办这次展览会。

首次举办的华南出口商品展览会,汇集了全国各地农副业、工业和手工业、畜产品及矿产品等2000多种,绝大多数直接由广州口岸出口。其中最著名的有象牙制品,包括山水、人物、牙球、印章、筷子等品种,因独具东方特色,制作精巧,成为外国人收藏观赏或馈赠亲友的珍品。可见新中国建国初期,广州的出口商品以农副土特产为主,手工艺和轻工产品其次,主要进口产品是工农业用器材和农药等。

政商并肩 击破封锁

从1950年至1952年底的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广州主要依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等国家政策方针,以及1950年12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会议通过的《对外贸易暂行条例》规定,开展对外贸易。具体做法有:

一是选择、登记广州辖区内的508户私营进出口商,批准它们经营进出口业务;二是规定在“先进后出,进出平衡”的原则下,把易货贸易作为主要外贸形式,包括直接易货及记账、联锁、对开信用证等。对进出口货物按准许、统购、禁止三类划分;三是实行许可证制度,所有进出口货物均须经过审价后,再凭按次颁发的许可证放行;四是实行外汇管制办法,即出口货物必须按规定期限向国家银行结汇,外汇由国家统筹使用。

因此,在允许私营进口商自备外汇进口货物的情况下,实行进口批汇措施,即必须按规定期限申请批准订货用汇。此外,引导私营进出口商组成“私立联营社和联营小组”。到1952年底,广州市的商业联营社有49个,联营小组有52个,私营进出口商比重较大。这样有利于它们逐步统一经营进出口业务,为打破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封锁,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广州外贸局和中国银行在位于城区珠江江畔长堤的金城银行,开设了广州易货交易所,上述各种易货方式和外汇转让业务,均可凭中国银行签发的进口和出口凭证进入该所,通过指定的交易员进行交易。

这家易货交易所和“华南出口商品展览会”,可以看作是创办于1957年4月25日的“广交会”(全称“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雏形和先声。

因为实行了上述进出口政策措施,广州外贸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取得主动权,打破了外部封锁。据统计,广州私营进出口商从1950年的508家,增加到1951年的647户,资本额也从1903万元(相当于当时全市商业资本的一半),增加到2477万元。1950年至1952年,批准进出口总额合计77752万美元,其中进口56988万美元,占73%以上,出口20764万美元,占近27%,广州口岸出口额占广东全省总出口额近58%。这时,国营进出口经营比重逐年增长:1950年占近25%,1951年占近72%,1952年占69%。

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由于广州私营进出口商力量较薄弱,要与港澳商户保持相互投资、借贷关系。因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封锁、禁运,广州与远洋国家和地区贸易的比重很少,主要跟港澳地区来往,其次为东南亚国家。

公私合营 转向苏东

1952年至1958年,是对私营进出口商的改造时期。广州按照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展了这一改造。首先是把资本主义的进出口企业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其次是再进一步转变为社会主义的进出口企业,也就是用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由于私营进出口商受到限制,经营比重下降,国营比重上升。据统计,1953年第四季度与第一季度相比,广州对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总额,私营比重从原来的超过72%,下降到26%左右,国营比重则相应上升。

1956年后,随着行业公私合营进入高潮,国营进出口企业将所归口的私营进出口商,按行业组织成立公私合营的专业进出口公司,全部业务变为国营,盈亏由国营公司负责。据1956年统计,广州有2031户私营进出口商并入公私合营外贸单位,编入人员1432人,劳方1022人,资方410人,核定资产净值约341万元。私营进出口商的收益方式,从1953年起由“四马分肥”(盈余分别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资方股息红利、职工集体福利合理分配),变为从1956年起实行定息(即按资方资本定额付年息),基本完成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的改造。

至此,广州的外贸完全转向国营。在1957年至1958年期间,主要是加强公私合营进出口企业的改组和变革,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当时比较典型的企业有“华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据统计,1957年广州年出口额近6600万美元,比1953年增长近3%,占广东全省出口额55%。出口商品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农副土特产品出口比重有所下降,轻纺等工业品的出口比重逐年增加,缝纫机、针棉织品、新闻纸等“杂品类”增长数倍,缝纫机已成为出口超千万美元的产品。五金、矿产、化工医药、机械、仪器等产品从新中国初期无出口或少量出口,发展为较大量出口。

1957年前后出口苏联、东欧、朝鲜、越南、蒙古等国家的比重,从1952年的近7%增长到超过46%,对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港澳,其次为东南亚、中东和日、英、法、意、西德等的出口,从1952年的93%下降到45%。

作者曾分别担任暨南大学、中山大学教授,合编《广州外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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