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潘某、王某某等四人涉嫌尋釁滋事惡勢力犯罪一案,由福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核實了相關證據,聽取了辯護人(值班律師)的意見。
經審查,自2016年以來,被告人潘某、王某某等四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福泉市金山街道轄區,酒後多次滋事,逞強好勝,隨意毆打他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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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06:21:13 延安檢察
近日,潘某、王某某等四人涉嫌尋釁滋事惡勢力犯罪一案,由福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核實了相關證據,聽取了辯護人(值班律師)的意見。
經審查,自2016年以來,被告人潘某、王某某等四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福泉市金山街道轄區,酒後多次滋事,逞強好勝,隨意毆打他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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