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檢察院依法對潘某等四人涉嫌尋釁滋事惡勢力犯罪一案提起公訴

近日,潘某、王某某等四人涉嫌尋釁滋事惡勢力犯罪一案,由福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核實了相關證據,聽取了辯護人(值班律師)的意見。    

經審查,自2016年以來,被告人潘某、王某某等四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福泉市金山街道轄區,酒後多次滋事,逞強好勝,隨意毆打他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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