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仁學”能否為“文明的共存”作出貢獻?

在當今社會,中國文化希望對當今人類社會的“文明的共存”作出貢獻,必須對自身文化有所瞭解,這就要對自身文化有一個自覺。所謂文化自覺是指在一定文化傳統的人群對其自身的文化來歷、形成過程的歷史以及其特點和發展的趨勢等等能作出認真的思考和反省。


中華民族正處在民族復興的前夜,因此我們必須對中國文化有個自覺的認識,必須給中國傳統文化一個恰當的定位,認真發掘我們古老文化的真精神所在,以便把我們優秀的文化貢獻給當今人類社會;認真反省我們自身文化所存在的缺陷,以便我們更好地吸取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化精華,並在適應現代化社會發展的總趨勢下給中國文化以現代的詮釋,這樣我們的國家才能真正地走在世界文化發展的前列,與其他各種文化共同創造美好的新世界。


今天,我們討論一下中華傳統文化中儒家的思想理論是否能對“文明的共存”提供有意義的資源。


探索新文明 | 儒家的“仁學”能否為“文明的共存”作出貢獻?

湯一介

北京大學資深教授,中國文化書院創始院長,國家社科重大項目《儒藏》工程首席專家,三智書院創院院長、永遠名譽院長。


儒家的“仁學”為“文明的共

存”提供了有積極意義的資源


郭店竹簡《性自命出》中說:“道始於情。”這裡的“道”說的是人道,即人與人的關係的原則,或者說社會關係的原則,它和天道不同,天道是指自然界的運行規律或宇宙的運行法則。人與人的關係是從感情開始建立的,這正是孔子仁學的基本出發點。

孔子的弟子樊遲問仁,孔子回答說:“愛人”。這種愛人的思想從何而有呢?《中庸》引孔子的話說:“仁者,人也,親親為大。”仁愛的精神是人自身所具有的,而愛自己的親人最根本。但是仁的精神不能只停止於此,郭店竹簡中說:“愛而篤之,愛也;愛父,其繼之愛人,仁也。”非常愛自己的親人,這只是愛,愛自己的父親,再擴大到愛別人,這才叫做仁。“孝之放,愛天下之民。”對父母的孝順要放大到愛天下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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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說,孔子的仁學是要由“親親”擴大到“仁民”,也就是說要“推己及人”,要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才叫做仁。做到“推己及人”並不容易,必須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忠恕之道作為為仁的準則。如果要把仁推廣到整個社會,這就是孔子說的:“克己復禮曰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其由人乎?”


費孝通先生對此也有一解釋,他說:“克己才能復禮,復禮是取得進入社會、成為一個社會人的必要條件。揚己和克己也許正是東西方文化的差別的一個關鍵。”我認為這話是很有道理的。


朱熹對“克己復禮曰仁”解釋說:“克,勝也。己,謂身之私慾也。復,反也。禮者,天理之節文也。”這就是說,要克服自己的私慾,以便使之合乎禮儀制度規範。仁是人自身內在的品德;禮是規範人的行為的外在的禮儀制度,它的作用是為了調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使之和諧相處,“禮之用,和為貴”。要人們遵守禮儀制度必須是自覺的,出乎內在的愛人之心,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說:“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對仁和禮的關係,孔子有非常明確的說法:“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沒有仁愛之心的禮樂那是虛偽的,是為了騙人的,所以孔子認為,有了追求仁的自覺要求,並把這種仁愛之心按照一定的規範實現於日常社會之中,這樣社會就會和諧安寧了,“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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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孔子和儒家的這套思想,對於一個國家的治國者,對於現在世界上的那些發達國家的統治集團不能說是沒有意義的。治國、平天下應該行仁政,行王道,不應該行霸道。行仁政、王道可以使不同文化得以共同存在和發展;行霸道將引起文明的衝突,而使文化走向單一化,形成文化霸權主義。如果把孔子的仁學理論用於處理不同文明之間的關係,那麼在不同文明之間就不會引起衝突,以至於戰爭,而實現文明的共存。


孔子的這套仁學理論雖然不能解決當今人類社會存在的文化的共存的全部問題,但它作為一種建立在以仁為本之上的律己的道德要求,作為調節不同文化之間關係的一條準則,使不同文化得以和諧相處無疑仍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要使不同文化之間和諧相處,從而使不同文化傳統的國家、民族能和平共存,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許孔子提倡的“和而不同”可以為我們提供極有意義的資源,他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主張。他認為,以“和為貴”而行“忠恕之道”的有道德有學問的君子應該做到能在不同中求得和諧相處;而不講道德沒有學問的人往往強迫別人接受他的主張而不能和諧相處。如果我們把“和而不同”用作處理不同文化之間關係的原則,把“和而不同”作為解決紛爭的原則,對於解決當今不同國家與民族之間的紛爭,應有非常積極的意義,特別是在不同國家與民族之間,因文化上的不同而引起的矛盾、衝突,應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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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一向認為“和”與“同”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有所謂“和同之辨”。《國諾·鄭語》:“(史伯曰:)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之。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可見“和”與“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以他平他”,是以相異和相關為前提,相異的事物相互協調並進,就能發展;“以同裨同”,則是以相同的事物疊加,其結果只能窒息生機。中國傳統文化的最高理想是“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萬物並育”和“道並行”是“不同”;“不相害”、“不相悖”則是“和”。這種思想為多元文化共處提供了取之不盡的思想源泉。


現在西方國家的有識之士都認識到不同文明之間應能共存,而不應因文化上的不同而引起衝突,以至於戰爭。他們認為,不同的民族和國家應該可以通過文化的交往與對話,在對話和討論中取得某種共識,這是由不同到某種意義上的相互認同的過程。這種相互認同不是一方消滅一方,也不是一方同化一方,而是在兩種不同文化中尋找交匯點,並在此基礎上推動雙方文化的發展,這正是“和”的作用。


不同民族和不同國家之間由於地理的、歷史的和某些偶然的原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傳統,正因為有文化上的不同,人類文化才是豐富多彩的,而且才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形成了互補和互動的格局。文化上的不同可能引起衝突,甚至戰爭,但並不能認為不同就一定會引起衝突和戰爭。特別是在今天科學技術高度發展的情況下,如果發生大規模的戰爭也許人類將毀滅人類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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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必須努力追求在不同文化之間通過對話,實現和諧相處。現在中西許多學者都認識到,通過對話溝通不同文化之間的相互理解的重要性。例如哈貝馬斯提出“正義”和“團結”的觀念。我認為,把它們作為處理不同民族文化之間關係的原則,是有意義的。哈貝馬斯的“正義原則”可理解為,要保障每一種民族文化的獨立自主,按照其民族的意願發展的權利;“團結原則”可理解為,要求對其他民族文化有同情理解和加以尊重的義務。只有不斷通過對話和交往等途徑,總可以在不同民族文化之間形成互動中的良性循環。


德國哲學家伽達默爾提出,應把理解擴展到“廣義對話”層面。正因為理解被提升為“廣義對話”,主體與對象才得以從不平等地位過渡到平等地位;反過來說,只有對話雙方處於平等地位,對話才可能真正進行並順利完成。可以說,伽達默爾所持的主體—對象平等意識和文化對話論,正是我們這個時代所需要的重要理念。這種理念,對我們今天如何正確而深入地理解中外文化關係、民族關係等等,具有重要的啟示。


無論哈貝馬斯的“正義”和“團結”原則,或者是伽達默爾的“廣義對話論”都要以承認“和而不同”原則為前提,只有承認不同文化傳統的民族和國家通過對話可以和諧相處,不同的文化傳統的民族與國家才能獲得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廣義對話”才能真正進行並順利完成。


因此,儒家以“和為貴”為基礎的“和而不同”原則應成為處理不同文化之間的一條基本原則。用“和而不同”原則處理不同文化傳統國家與民族之間的關係,不僅對消除矛盾、衝突甚至戰爭有著正面的積極意義,而且也是推動各國家、各民族文化在交流中促使其發展的動力,所以羅素說:“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過去已經多次證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里程碑。”


當今人類社會需要的是不同文化能在相互吸收和融合中發展不同的文化傳統的特色,以期達到在新的基礎上的“文化的共存”。


本文節選自《矚望新軸心時代——在新世紀的哲學思考》,因篇幅有限文章略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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