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道路的拥堵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结合道路通行实际,
决定于2020年4月18日启用如下电子监管点位: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车行为,确保道路正常通行秩序,安全文明行车。
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4月7日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胡晓苗 二审:徐海生 终审:李学军
閱讀更多 黃山在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