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一中學不讓初三“差生”入學追蹤:已讓學生全部返校復學

日前,漢中全市初三學生終於迎來開學,南鄭周女士送兒子去上學,卻被學校“拒之門外”,說她孩子學習差考不上高中,讓孩子去上職業技校。4月8日,涉事的南鄭區中所營街道辦事處初級中學回復表示,不存在不讓孩子入學,只是建議他們在家思考春季上職校的事。

漢中一中學不讓初三“差生”入學追蹤:已讓學生全部返校復學

4月9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從南鄭區教體局獲悉,中所初級中學已經要求所有初三年級學生(包括自願選擇春季上職校還未入學的學生)全部返校復學,確保不流失一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媒體報道後引發廣泛關注和社會熱議,有網友說,都是學生,為什麼學習差就不能給機會,這是教育界的缺陷。也有網友表示,學習不好的孩子都是這樣,誰不想讓孩子有個好成績呀!還有網友指責家長:孩子成績差,作為家長就沒想想自己的責任嗎?此外,更有網友以義務教育說法:初中屬於義務教育階段,畢業生參加中考純屬學生權利自由,學校老師決不能代替學生做選擇,這是越位干涉學生個人利益行為。

記者手記:

2019年1月,國務院發佈《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明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隨著我國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不斷加快,各行各業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越來越緊迫,職業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凸顯。

方案還定下目標,經過5—10年左右時間,職業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舉辦為主向政府統籌管理、社會多元辦學的格局轉變,由追求規模擴張向提高質量轉變,由參照普通教育辦學模式向企業社會參與、專業特色鮮明的類型教育轉變,大幅提升新時代職業教育現代化水平,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提高國家競爭力提供優質人才資源支撐。

既然國家都在大力興辦職業教育,鼓勵學生選擇職業教育。那麼,作為政策的末端參與者——老師,他們建議或勸說學習成績差、無望考上普高的學生上職校,這應該是老師執行政策的份內事,也是老師為學生負責的體現。但為何還是有一些學生和家長不買賬,認為學校或者老師剝奪了孩子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其實,正如報道中中所街道辦初級中學負責人所講的實情:學校有任務!我們都清楚,這個“任務”一定是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所以初級中學作為給職業教育供給生源的源頭活水,他們肯定揹著一些任務和指標,在對一些家長和學生勸說不動時,採取了一些非常手段。我們理解學校作為政策執行者的難處,但並不等於認同他們的“非常”做法。畢竟老師們也只有建議或者給學生講講道理的權利,至於如何抉擇,這個選擇權老師一定要分清,它屬於學生個人和家長,老師沒有替代學生作選擇的義務乃至權利。

實際上,學校或者老師有理有據為學生分析現狀繼而讓學生自己做出選擇的效果遠遠好於“非常”手段。退一步講,或者讓這些老師們眼裡的“差生”安心參加完中考,最終的成績單可能就是他們不得不做出某種選擇的最大現實。但未選擇之前,學校或者老師還是有義務讓他們返校復學,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作為家長一方,孩子學習成績不好,你們自然也有責任,孩子第一次面對人生大考——中考,自家孩子啥情況,家長們也應該心中有數做到未雨綢繆,本著為孩子未來著想的原則做好心理和行動的準備。

當然,最重要的是,如果全社會能夠營造出《方案》中所說的那種——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氛圍。那麼,同等重要的職業教育就不會被抱有“望子成龍”的家長們所牴觸甚至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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