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輪競爭,不是人才競爭,而是合夥人制度的競爭!

從互聯網巨頭阿里巴巴,到地產界翹楚萬科;從輕巧靈動的創業企業,到聲名顯赫的傳統名企,“合夥人機制”已成為管理界的熱點。

下一輪競爭,不是人才競爭,而是合夥人制度的競爭!

馬雲

下一輪競爭,是合夥人制度的競爭

據悉,阿里巴巴對合夥人的要求是,“在阿里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備優秀的領導能力,高度認同公司文化,並且對公司發展有積極性貢獻,願意為公司文化和使命傳承竭盡全力。”馬雲說,“大部分公司在失去創始人文化以後,會迅速衰落蛻變成一家平庸的商業公司。我們希望阿里巴巴能走更遠。下一輪競爭,不是人才競爭,而是合夥人制度的競爭!”

鬱亮

“事業合夥人”既為股東,也為自己打工

一個企業創新有很多,業務創新、產品創新等等,但是在企業管理機制上創新可能是最為根本的。萬科的進化,核心在制度。二十多年前王石說了一句話,叫人才是萬科的資本。萬科從零開始做大到後來上市,我們發現人才是比錢更重要的東西,人才不等同於資本而高於資本。

這幾年,我們遇到新的衝擊跟挑戰,在全球互聯網時代發現,好像別的資源都還可以找到,人才就成了萬科的唯一資本。有好的股東,可以拼爹,有好爹就行。而對於萬科這樣的公司,我們並不掌握壟斷資源,我們也沒有絕對控股的股東,這時候人才就變成了萬科唯一可以依靠的資本。

萬科所推行的事業合夥人有四個特點:我們要掌握自己的命運;我們要形成背靠背的信任;我們要做大我們的事業;我們來分享我們的成就。”換言之,不是大換血或發股票,而是在原有職業經理人基礎上,身份角色的進化。

從職業經理人到事業合夥人之間多了一樣東西,如果說職業經理是共創和共享的話,缺少“共擔”這兩個字。而事業合夥人要求是:共創、共擔、共享。你創造了價值當然可以分享創造價值的成果;如果你損毀了價值,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把共創、共享發展為共創、共擔、共享。

現在,萬科2500多個骨幹員工持有了公司超過百分之四的股票,成為萬科的第二大股東。這些股東擁有職業經理人和事業合夥人二合一的身份,既為股東打工也為自己打工。


下一輪競爭,不是人才競爭,而是合夥人制度的競爭!


周鴻禕

得合夥人,得天下

我認為創業者要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合夥人模式,特別是在公司成立之初就要開始琢磨。真格基金的創始人徐小平也說過,“合夥人的重要性超過了商業模式和行業選擇,比你是否處於風口上更重要”。360從一開始就做了員工持股計劃,最初員工持股比例達到40%,最後幾輪稀釋後在上市前降低到22%。這個比例在今天互聯網公司中算是最高的了。

1、創業精神

我要找的合夥人,首先應該有創業精神。有的人不具備足夠的資源,有的人能力不是很全面,現在還不足以獨立創業,如果他很渴望創業,可以來做我的合作人,我有資源,有資金,有很多不錯的產品創意。

我比較喜歡扶植早期創業者,我認為投資應該投人,人是第一位,然後才是項目。但我在投資上容易犯錯,就是我個人比較關注產品,所以會習慣性先看項目。因為喜歡一個項目,我會發生“移情”,連帶著喜歡做這個項目的人,想象成這個事自己在做,我會做得多大多好,對創始人的缺點自動忽略,判斷會出現失誤。後來我發現,項目再好,如果人沒有投對,最終都是悲劇。

還有一些公司失敗,是因為創始人太自負、太自我,別人的意見根本聽不進去。我就怕這種創業者,投他之前還顯得很謙虛,投完之後就不謙虛了,說什麼他都聽不進去,這種狀況下公司基本就開始死掉了。所以,合夥人有創業心態才會極度喜歡自己所做的事情,他們才會自我燃燒,能激發出主動性。

2、學習能力

其次,合夥人要有很強的學習能力,也就是喬布斯口中的A級人才。我找合夥人,一定是要找最優秀的人,最會學習的人。《合夥人》作者費洛迪對於“佼佼者與平庸者”的分析很到位,他指出一位頂級人壽保險推銷員的績效比一般推銷員高2.4倍,而出色的軟件開發者或諮詢顧問的績效比他們的同儕高出12倍。

所以,我看不上的人,我就不會跟他合作。我跟你合作證明我很看重你,但是我既然跟你合作,我就要不斷地去挑戰你,要幫你發現問題,希望你能改進。平時我會花很多時間跟我的團隊去爭論,去討論。如果我的合夥人做得不好,我會比較直率地告訴他們。我覺得一個學習能力很強的人,應該是不怕挑戰的。

3、合作心態

第三,合夥人要有很好的開放合作心態,因為要成功一定需要跟很多人合作。我認為跟好的合夥人一起工作,就像跟自己老婆在一起一樣,可能還會更加有默契。合夥人必須在問題發生時懂得問自己能做什麼,而不是互相推諉;必須充分信任和尊重彼此,有承擔風險的能力;你覺得既能毫無後顧之憂地欺負他,又恨不得與他執子之手合夥到老。甚至你的合夥人會比老婆更懂你,不用太多交流,一個動作,一個決定,盡在其中。此外,合夥人還要能自我激勵,自我驅動。同樣一件事情,用打工的心態和用創業的心態做,效果完全不一樣。

下一輪競爭,不是人才競爭,而是合夥人制度的競爭!

“合夥人機制的A面和B面”

“合夥”其實是一個極其古老的概念,不僅是西方,在中國,如果從廣義上理解合夥人,劉關張的桃園結義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為了一個目標聚集在一起,而500年前的晉商身股(注:身股是指財東允許掌櫃等重要夥計以人力而非資本來頂股份)就更加符合商業社會中對合夥人的理解了。

A面-作用

從企業的視角來看,在熱鬧地討論著合夥人制時,其實還是在談論怎麼更好地激勵員工,提高員工的人均效益。把合夥人機制作為激勵新手段,積極作用可概括如下:

1、創造擁有感

沒有人會用心擦拭一輛租來的車,合夥人機制最大的特點就是創造擁有感,變為別人打工為“為自己打工”。當人才參與公司經營決策、融入創業合夥人團隊時,才有可能真正找到創業的感覺。就如同小米員工對加班的評論:“如果你找一份工作,天天加班當然是不行的,但如果是創業就不同了,創業是一種生活方式,你在為自己而活。”

2、體現人力資本價值

基於對人力資本價值貢獻的認可,合夥人可以在企業內享有各種權利,而當合夥人不再能為組織貢獻時,就會退出。一個有加入、有退出的合夥人機制,才能保證組織有源源不斷的人力資本,並體現“誰創造誰分享”的原則。

3、實現集體決策

中國第一代民營企業多是以老闆個人的能力和資源賺到第一桶金,老闆本身在企業裡影響力最大。而現在,僅僅依靠老闆一個人的大腦已不足以應對。合夥人機制要重點解決的問題是:老闆如何與新進合夥人真正形成親密合作的團隊。只有在合夥人團隊有一致的奮鬥目標,相互信任並欣賞,能磨合出默契的做事方式才能創造集體決策的價值。

4、傳承文化、踐行理念

所有企業的合夥人選拔無一例外,重點考察合夥人對企業文化的認同度和對目標的忠誠度。好的合夥人必須是企業文化的認同者、傳播者、創造者,起到行為示範的作用。而在共同事業理念和文化感召下的合夥人團隊才能走得更遠,合作得更好。

5、發揮人才價值

合夥人機制其實是給核心人才職位之外的一個組織角色,這個角色可以讓人超越自身職位發揮影響力。“位置決定腦袋”,合夥人的角色會賦予人才一個組織的視角、一個超越自身崗位的視角。有效的人力資本盤活,可以用人所長,有利於人才價值的發揮。


下一輪競爭,不是人才競爭,而是合夥人制度的競爭!


B面-誤區

另一方面,合夥人機制並不會在每個企業中落地成功,其中涉及到“適不適合”的問題,也有合夥人機制運作中必須要防範的風險、要避免的誤區,否則可能會給企業帶來預想不到的麻煩。

1、失敗導致分裂

在所有可能導致的問題中,最令人悲傷的就是因為意見不合或其它問題導致合夥關係破裂,進而導致公司分裂,有些公司甚至可能就此消失。規避這個風險,可以在合夥人分級體系、分紅權與股權分離,以及合夥人進入與退出機制上加以設計。

2、走入“合夥人就是多發點錢”誤區

真正的合夥人應該是自我驅動的、樂於為事業奉獻的,同時有耐心等待收穫的。有些企業沒有匹配相應的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的權利,合夥人只有在每年分紅時才意識到自己是合夥人。規避這種誤區,最重要的是在經濟相關權限上加以設計,以及在合夥人團隊建設、合夥人責任與權利上進行設計。

3、唯人力資本論

在初始階段,合夥人機制應該強調人與物質資本的對等合作、參與分配、共同經營,而不是凡事都以人為本。不同的企業行業屬性不同、競爭環境有別,如對於創意、諮詢等純人力資本的輕資產公司,人力資本的話語權應當強過物質資本。

4、只分享不創造

開發合夥人機制的目的是激發認同事業、有能力的人持續貢獻,使組織持續發展。如果不能堅持“誰貢獻誰分享”的開放式原則,就會使進入合夥人體系的人出不去,其他有能力者進不來,合夥人變身大老闆,坐享其成,這不僅違背合夥人機制的初衷,也會給企業帶來不公平感和只分享不創造的消極思想,對企業危害很大。

5、捆綁人才、轉嫁風險

合夥人機制是在企業有預期收益、有穩定基礎的情況下,凝聚有共同事業理想的夥伴,向著共同目標前進。因此加入合夥人機制應當以自願為前提條件,有強烈的與公司共同發展、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願望。而不能在企業發生重大方向性錯誤或者搖搖欲墜時,以此為名,讓員工投入資金、捆綁人才發展,所以對於合夥人機制,企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謹慎考慮、科學規劃。


無論如何,既不能違背合夥制的初衷,即共享願景、共謀發展、共享利益,也不能違背管理的常識和基本法則,那就是尊重人、認可人、發展人,真心欣賞,誠意合作。如此,才能真正使合夥人機制大放光彩、無往而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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