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殘疾人兩項補貼5大調整

2020年,殘疾人兩項補貼5大調整

為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國務院決定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出臺了《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文件明確了要對低保家庭殘疾人因殘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進行補助(有條件的可納入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文件要求對重度殘疾人因殘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費用予以補助,對象為一、二級且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納入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

這兩項補貼是通過殘疾人本人或者委託他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民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屆時要提供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其他材料。

如果有符合條件的而且想申請的話可以去當地殘聯或者民政部門諮詢一下。

殘疾人兩項補貼和每個殘疾人朋友息息相關。

那麼,2020年,殘疾人兩項補貼有哪些重大變化呢。

為貫徹國務院的規定,民政部、中國殘聯將推動兩項補貼進行哪些調整呢?


1、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啟動,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全國聯網


2020年,殘疾人兩項補貼5大調整

民政部、中國殘聯已經啟動了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今後全國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信息將全國聯網並實現動態監測,提升精準發放水平。

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採取數據大集中方式管理,可支持部、省(區)、市、縣、鄉五級的使用與管理工作,系統與殘疾人口數據庫實現數據實時共享,具備補貼申請、審核、發放、查詢、統計分析等功能。


2、更多地區將進行兩項補貼“清理認定”

2020年,殘疾人兩項補貼5大調整


民政部要求,各地要加強殘疾人基本信息的動態更新管理,對於困難程度殘疾等級變動,戶籍變遷等原因導致補貼資格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反映到信息系統中,並按程序規定予以處理。要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審核和銜接的制度,藉助殘疾人口數據庫比對,嚴格申請審核管理,對於補貼申請的異常情況要及時預警,有效甄別發放錯誤,提升精準發放水平。

解讀“殘疾人兩項補貼”怎麼清理? 如何認定?(湖南省為例!)

兩項補貼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離高質量發展還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政策宣傳不到位,部分殘疾人對象不知曉、不瞭解“殘疾人兩項補貼”;殘疾人證發放把關不嚴;資金髮放不及時,大部分縣市區按季發放,甚至半年發放;動態管理不及時,有死亡、異動的對象仍在領取補貼的情況。

這些,都要求開展清理認定工作。清理認定工作三大重點。

第一、看殘疾人證發放是否精準

對已發放的殘疾人證進行全面清理和識別,加強殘疾人殘疾等級的鑑定工作,特別是殘疾程度與評定的殘疾等級明顯不符的,在衛生計生部門重新鑑定後,根據鑑定結果重新辦理“殘疾人證”。對死亡、戶口遷出的,要及時註銷和辦理遷移手續。

第二、享受兩項補貼對象是否精準

符合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享受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但不能疊加享受;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的殘疾人不享受兩項補貼。對因死亡或遷移、康復脫殘、殘疾程度與評定等級不符、重複享受政策等不符合相應條件的,即時停發補貼。對符合享受條件但未享受兩項補貼或者殘疾人等級未鑑定導致“應補未補”的,由殘疾人自願申請按程序納入補貼範圍。

第三、補貼是否按標按時發放

按照重點民生實事要求,提高兩項補貼標準。信息公示和檔案管理也是清理認定的重要內容,兩項補貼檔案實行一人一檔,100%公示到位。總之,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要做到“應補盡補”,不符合條件的堅決清退,停止發放。


3、更多三四級殘疾人拿到補貼


2020年,殘疾人兩項補貼5大調整

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但是三四級殘疾人經常反映,自己沒有領過任何補貼,問同樣是殘疾人,為什麼領取補貼的差距那麼大?

那麼,三、四級殘疾人到底能不能領兩項補貼呢,今天就和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請看兩項補貼的條件:

屬於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可以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持續時間達6個月以上的重度殘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這就是說,目前大部分地區只有低保家庭,或者重度殘疾人才能享受到兩項補貼。

如果三、四級殘疾人是低保家庭,那他就可以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但是不能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如果三、四級殘疾人不是低保家庭,那他就不能享受兩項補貼,這也是三、四級殘疾人抱怨自己從來沒有領過任何補貼的原因。

好在,國家也漸漸意識到三四級殘疾人的身體和生活困難,兩項補貼漸漸開始擴大範圍。

有11個省份將生活補貼對象擴大到無固定收入、低保邊緣戶、低收入家庭、重殘無業、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依老養殘等困難群體;有的地方甚至實現了殘疾人生活補貼全覆蓋;

5個省份將非重度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納入護理補貼範圍。

中國殘聯和民政部多次表示,推動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擴大覆蓋人群。

這表明,2020年將會有更多的三、四級殘疾人朋友納入兩項補貼。

把三四級殘疾人納入兩項補貼,將是未來的發展趨勢。


4、殘疾人兩項補貼逐步統一按月發放

2020年,殘疾人兩項補貼5大調整

民政部副部長 高曉兵: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地方對殘疾人兩項補貼按季度甚至按年發放的情況,系統上線後要逐步落實國務院的要求,按月發放,要依託信息系統開展兩項補貼定期複核和隨機抽查制度。

殘疾人兩項補貼,當月申請當月計發(山西省為例)

殘疾人朋友可能會有這樣的困惑,自己已經申請了兩項補貼,但不知道何時發放,多久發一次,有沒有中間環節剋扣補貼等。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山西省出臺了管理辦法,規定殘疾人兩項補貼當月申請,當月計發,而且明確規定了中間資金髮放環節,確保資金如實發到殘疾朋友手中。

兩補資金按照“當月申請,當月計發”的原則,由縣級民政、殘聯部門按月發放,於每月10日前發放到戶。

金融服務不發達地方的農村兩補資金也可以按季發放,於每季度初10日前發放到戶。兩補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由縣級國庫部門通過銀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機構,直接支付到補助對象賬戶。

社會化發放確有困難的,可由縣級財政將兩補資金撥付同級民政、殘聯進行發放。對於集中供養的補助對象,兩補資金統一支付到供養服務機構。

縣級民政、殘聯部門為救助家庭或個人在代理金融機構辦理接受兩補資金的賬戶,原則上依託社會保障卡、惠農資金“一卡通”等渠道發放補助資金,代理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救助家庭或個人收取賬戶管理費用。

這意味著,殘疾人不僅可以及時拿到兩項補貼,而且也不必擔心中間環節剋扣補貼資金。


5、兩項補貼補貼提高

2020年,殘疾人兩項補貼5大調整


國務院要求推動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近日,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印發《關於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

各地應研究確定合理的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現行補貼標準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並能兼顧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長期照護需求。

原有補貼標準明顯過低的地區,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補貼標準進行科學測算和全面論證,充分考慮殘疾群眾需求滿足的層次性和有效性,適當調整補貼標準,確保最大程度發揮制度效果。

各地民政部門、殘聯組織應統籌考慮當地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調整及照護市場勞動力價格變化等情況,適時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的調整方案

從生活補貼標準來看,有22個省份處於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10個省份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

從護理補貼標準來看,有18個省份處於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14個省份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

2020年,為了貫徹國務院的規定,民政部、中國殘聯將推動各地進行兩項補貼標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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