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兩項補貼” 不符合者將被清退,快來看看有沒有你

  殘疾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的成長道路上充滿了艱難和困苦,他們在發展的道路上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對於殘疾人朋友,我們不能只有所謂的忘卻和無視,而是要給予更多的關心和理解。

殘疾人“兩項補貼” 不符合者將被清退,快來看看有沒有你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福利保障工作,為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簡稱“殘疾人兩項補貼”)。

  文件明確了要對低保家庭殘疾人因殘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進行補助(有條件的可納入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同時還要求對重度殘疾人因殘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費用予以補助,對象為一、二級且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納入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

  然而,與每個殘疾人朋友息息相關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如殘疾人證發放把關不嚴、資金髮放不及時,動態處理不及時(死亡、異動的對象仍在領取)等情況,導致2018年兩項補貼發生了不小的變化——已有很多省份開始對兩項補貼開始“清理認定”!

  第一、看殘疾人證發放是否精準

  對已發放的殘疾人證進行全面清理和識別,加強殘疾人殘疾等級的鑑定工作,特別是殘疾程度與評定的殘疾等級明顯不符的,在衛生計生部門重新鑑定後,根據鑑定結果重新辦理“殘疾人證”。對死亡、戶口遷出的,要及時註銷和辦理遷移手續。

  第二、享受兩項補貼對象是否精準

  符合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享受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但不能疊加享受;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的殘疾人不享受兩項補貼。對因死亡或遷移、康復脫殘、殘疾程度與評定等級不符、重複享受政策等不符合相應條件的,即時停發補貼。對符合享受條件但未享受兩項補貼或者殘疾人等級未鑑定導致“應補未補”的,由殘疾人自願申請按程序納入補貼範圍。

  第三、補貼是否按標按時發放

  按照重點民生實事要求,提高兩項補貼標準。信息公示和檔案管理也是清理認定的重要內容,兩項補貼檔案實行一人一檔,100%公示到位。

  目前除湖南意外,多地開啟了兩項補貼不符合者清退的工作,而對於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會做到“應補盡補”切實滿足殘疾人美好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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