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多舉措有序恢復居家養老服務

記者從蕪湖市民政局獲悉,為滿足居家老人的養老服務需求,日前,蕪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印發了《關於有序恢復居家養老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有序恢復我市居家養老服務有關事項做出安排。

《通知》指出,各縣(市)區、開發區民政部門堅持穩妥、有序原則,在本地區黨委、政府領導下,在確保疫情防控安全到位的前提下,自4月3日起,有序恢復居家養老服務。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應對提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的工作人員加強疫情防護安全培訓和日常消毒指導,並經安康碼綠碼驗證、體溫檢測正常後方可上門服務,服務全程需佩戴口罩。

要了解服務對象疫情以來的相關生活情況,在充分尊重服務對象意願、做好各項疫情防護措施的前提下開展服務,如有接觸疫區人員(含國外歸華人員)或感染症狀,以及恢復服務期間服務對象居住的小區出現了確診和疑似病例的,暫不提供服務,可通過公告、電話、短信、微信等多種方式向服務對象及其家屬發佈最新的服務政策內容。

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防控工作。要設立健康管理員,做好服務對象及上崗工作人員的疫情以來行動軌跡、健康狀況以及每日體溫測量登記工作,制定服務工作方案和疫情突發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啟動預案,做好處置,及時報告。

《通知》明確了工作服務人員有以下情況禁止上崗:15日內在國內外疫情重點地區逗留經歷或接觸疫區人員(含國外返回人員);與已確診或疑似病例有接觸史;體溫 ≥37.3 ℃;有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等呼吸道症狀;有嘔吐、腹瀉、噁心等消化道症狀;有其他疑似症狀。對從外市返回以及新招聘的工作人員,應當居家隔離觀察滿14天無異常後才能上崗。

《通知》強調,各縣 ( 市)區、開發區民政部門要將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納入當地疫情防控聯防聯控機制,確保疫情期間服務機構為居家老人提供優質服務。蕪湖市民政局將採取“四不兩直”的形式組織暗訪,對發現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故意損害服務對象權益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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