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能源法》徵求意見稿發佈:優先支持開發可再生能源

4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能源法》)。這是中國首部《能源法》的徵求意見稿。

在這份長達一萬四千多字的《能源法》徵求意見稿中,國家明確鼓勵高效清潔開發利用能源資源,支持優先開發可再生能源,合理開發化石能源資源,因地制宜發展分佈式能源,推動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支持開發應用替代石油、天然氣的新型燃料和工業原料。

此外,徵求意見稿擬設立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通過戰略、規劃統籌指導能源開發利用活動,推動能源清潔低碳發展;科學推進能源開發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能源供應能力;支持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推進能源市場化等。

中國已有的能源法律體系主要包括《煤炭法》《電力法》《節約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四部單行法,以及相配套的一系列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能源法規。但長期以來,作為我國能源基礎法律的《能源法》一直處於缺位狀態。

2006年,國家能源局將《能源法》提上立法日程,以彌補空缺。從當年5月1日起,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始以調查問卷的形式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向社會徵集《能源法》草案的制訂意見和建議。

在隨後的時間中,《能源法》歷經多次修改,一波三折卻進展緩慢。

2017年,在原國務院法制辦、司法部的指導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成立了專家組和工作專班深入研究、反覆論證、多次溝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原國務院法制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送審稿)》修改稿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此次的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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