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利好:陸上、海上競價時間窗口或放鬆

5月8日,國家能源局組織召開2019年風電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座談會,對前期徵求意見情況進行再討論,會議由能源局副局長綦成元(分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根據目前會議透露出的信息,2019年風電建設管理辦法有意調整,平衡企業訴求、行業發展、補貼缺口等多方面因素。

會議有意調整陸上、海上風電管理辦法,但最終意見還需要由能源局、發改委、價格司等多部門協同。

競價上網是當前風電行業面臨的重要政策變化。已經明確的是,2019年新增核准陸上和海上風電均需要參與競價配置資源;對於2018年底之前核準未併網項目,是否參與競價政策上仍有一些調整餘地。

從當前會議釋放的信息看:

1.陸上風電:核准未建、核准在建項目2020年底之前必須併網,且這些項目滿足核准之後兩年內開工,或申請延期在延期有效期內開工,可以豁免參與競價上網。這對於已經核准的項目有了更多時間開工併網。

徵求意見稿:已核准的陸上風電項目兩年內未投產併網的,需按照併網年份標杆價格上限重新參與市場競價。

2.海上風電:適當放寬2018年核准項目准入條件,2021年底之前完成併網的項目可以確保0.85元/千瓦時電價。

徵求意見稿:2018年度未通過競爭方式進入國家補貼範圍並確定上網電價的海上風電項目,其核準文件不能作為享受國家補貼的依據。在《國家能源局關於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47號)發佈之日前獲得核准的海上風電項目,在本次通知發佈前未辦齊開工前手續的,均參加競爭配置並通過競爭確定上網電價。

如果上述政策最終落地,對於風電運營企業而言,可以暫時緩解行業政策變化和補貼退坡的焦慮;但是更重要的一點是項目併網接入越來越重要,電網在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的權重越來越高;行業搶裝可能引發風機制造環節供不應求,風機價格、零部件價格可能隨之上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