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政策

1.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的自主就業或非正規就業,向戶籍所在的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申報就業,並按社保法同時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江蘇本地戶籍人員。

2.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時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的畢業後一年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江蘇省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政策


女45週歲、男55週歲以上的人員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 5 年,其餘人員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既享受過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又享受過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應將二類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合併計算,合併計算後的補貼期限不超過首次核定年限。首次核定年限享受期滿再次失業又被單位吸納就業或靈活就業的,不再重複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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