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可“无接触式”办理,指南来了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民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无接触式”办理老年人长寿保健金业务。

据了解,具有广州市户籍(除南沙区),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理;南沙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通过南沙区各社区居(村)委办理;驻穗部队年满70周岁及以上由部队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岁及以上部队离退休干部,由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办理。

广州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可“无接触式”办理,指南来了

申领方式为年满70周岁的长者,可在年满70周岁前1个月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在“专区——基层减负专区——便民服务——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按系统指引办理;南沙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驻穗部队离退休干部向所属部队离退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离退管部门到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处办理。

申领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主页、户口本本人页)、本人银行卡(正反面)。银行卡可选择的银行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

发放标准为70—79周岁长者,30元/月/人;80—89周岁长者,100元/月/人;90—99周岁长者,200元/月/人;100周岁及以上长者,300元/月/人。长者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时,发放标准按期自动升级,并按新标准发放至长者银行卡中。

据了解,长者可就近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居(村)委会进行咨询,也可向各区民政局进行咨询。驻穗部队离退休干部需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咨询。

长者户籍迁出广州市或者辞世,长者或者家属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报告。有关部门查实在领长寿保健金的长者已经去世时,也将停止发放。

【记者】汪祥波

【通讯员】廖培金

【作者】 汪祥波

【来源】 广东民政头条南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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