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闆!強迫殘障人士勞動還不發工資、毆打謾罵

殘障人士本是弱勢群體,本應得到更多的關心和保護,但有人卻良心泯滅,將黑手伸向了他們。近日,新疆瑪納斯縣人民法院審結首起強迫勞動案。

黑心老闆!強迫殘障人士勞動還不發工資、毆打謾罵

張某、馬某在瑪納斯縣經營一家餐館。2017年4月,馬某在某交友軟件上認識了殘障人士李某,將其帶到自家餐館務工,承諾在打工期間包吃包住、每月支付2000元作為報酬。李某工作後一直未能休息,多次提出要辭職回老家。但是,張某、馬某以各種理由推辭,並剋扣、截留李某工資。期間,馬某還經常對李某實施謾罵毆打,致李某體表留下多處傷痕,對其身心造成損傷。

2018年夏季,李某因忍受不了迫害,獨自離開該縣前往某市。隨後馬某前往某市找到李某將其帶回,繼續強迫其勞動。

2019年6月,李某因無法忍受再次外出逃離,周邊店鋪老闆發現李某失蹤後,向警方報警。警方將張某帶回派出所開展調查訊問,三天後馬某自動投案。警方經過調查聯繫後,李某也再次回到瑪納斯縣,目前在別的餐廳正常務工。

法院經開庭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馬某在較長時間內以暴力方法強迫有智力障礙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勞動,其行為已構成強迫勞動罪,依法對張某、馬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十個月,並分別處以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和一萬元罰金。

審理此案的法官說,此案被告人張某、馬某為了節省成本,採取不發工資、毆打謾罵的形式強迫殘障人員為其勞動,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強迫勞動罪,法院遂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被告人張某、馬某處以相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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