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的抄没家产,起源何时?有何内涵性质?

抄没的起源及内涵

抄没的起源可追溯到周朝,在《吕刑》中记载“五刑不简,正于五罚”,表明在用五种刑罚无法适用的情况下则对犯罪的人处以罚金,罚即罚金刑

。但对罚金刑的起源,学界尚存争论。夏商周时期,罚金刑虽然是五刑中的常刑,由于处在萌芽阶段,并没有得到广泛的使用,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各派思想交锋,呈现出更加开放与开明的状态,加之生产工具不断进步进而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费刑是这一时期典型的罚金刑,费,小罚以财自赎,对轻微的犯罪可以缴纳一定的财产或通过服徭役来代替刑罚,对官员的轻微失职的行为和百姓的轻微违法犯罪的行为都能适用。

隋唐至清以前,只有唐宋之间五代十国和元朝才存在罚金。总的来说,清以前罚金刑处于从属地位,一般为轻罪而设。而抄没并不是一种常用刑罚,只有在起义叛国及地方或中央官员勾结党派企图篡夺皇权才会被处以抄没。例如到了清代,该制度发展鼎盛,在案件数量上远超以往的任一朝代。之所以造成抄没会被大量使用,并成为惩治官员的重要手段,学界的解释是从清朝皇帝历代的情况进行分析。从满洲人的习性来看,与清代满族上层统治者相互兼并财产部属的习惯有关,而核心是皇帝为了维持官场生态的需要,以抄没惩治贪墨之风来维护官场稳定和巩固政权。

古人常说的抄没家产,起源何时?有何内涵性质?

抄没俗称抄家,是刑罚的一种,即对罪犯的财产和人口予以没收。在清代的官方文献中,对抄没的表述在都不一样,如在顺治时期被用的最多的是籍没,沿袭了清初的表述,清初抄没的执行一般都会对人口和财产进行没收,康熙时期多是用入官来表述,侧面看出抄没财产的流向,嘉庆时期查抄被用的次数最多,从总体来看,入官是最多的表达,表明对抄没财产的去向是皇帝所重视的。但是入官并不仅仅对应抄没,比如在商品贸易中没有按照规定私自逃税或者官员贪污时对官员追赃也会用入官来表述。因此抄没在古代的表述各不相同,与当时抄没政策有很大关系。

清初有两个原因导致抄没的大量使用,一是满洲贵族相互兼财产,部属对权力和财富进行聚拢导致抄没的大量使用。满洲贵族在入关之前,努尔哈赤的儿子、兄弟叔侄、皇太极、褚英等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其后相互倾轨的现象并未得到遏制,在褚英、阿敏、索尼等获罪后,其持有的牲畜、奴隶和金银财宝全部都被没收。崇德四年(1639年),皇太极下令,“众议削王爵,除本夫妻外一切人口家费籍没入官;清帝命降为贝勒,分其人口家赀”。治豫亲王多铎之罪并且将亲王降为贝勒,将其权力架空进而在重大事项上没有决定权。多尔衮当摄政王时期重用多铎,多铎不负众望立下显赫战功,被封其为豫郡王。在清入关之后,顺治皇帝将多铎的家产全部查抄。二是与清初要迅速平定战乱与抚平动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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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少数民族的人以豢养牛羊作为生存和生活的重要手段,“天命三年四月十六日,拆抚顺城…论功行赏,将所得人畜三十万散给众军”。当时对士兵的赏赐直接用人畜,对满人而言,人口畜生都是较为值钱的财产。入关之后,清为快速铲除反清势力和抗清势力,抄没成为了肃清抗清势力和窝匪盗贼的重要手段,顺治二年(1645年)顺天擒获101名土贼,不仅将土贼枭首示众,同时“各犯妻子、头畜、产业相应籍没入官”。到了顺治四年,34名江南反清人士被处决,同时“各犯妻妾子女家产查明籍没起解”:可看出,清初为了排除异己势力大肆运用抄没这种较为彻底的刑罚手段。

随着大清的局势愈加稳定,为了巩固政权,清朝开始对制度进行规范并对抄没的使用进行规制,顺治九年(1652年)刑部尚书刘余祐条陈六事,其中一项即为“强盗正法外,律无籍没字样,应免籍没”:顺治十年礼科给事中刘余觐见提出自己的主张认为“至满洲籍没之法,查大清律,唯谋反重犯家产入官,其余不在此例,并应一概除去,以昭下同仁之谊”此后,抄没主要运用于“谋反谋叛”之犯。在雍正皇帝当政时期,曾在早朝时对满朝官员表示:民间流传我好抄没他人家产可否有此事?从侧面反映出雍正时期的抄没案件非常之多。雍正皇帝将抄没运用的非常广泛,抄没的对象逐渐从各个阶层转向官员大臣,将抄没运用于对官员的惩治也反映了政治局势的动荡,具体而言,与康熙皇帝晚年行军打战导致国库亏空有关,当时很多省的府库都存在严重的亏空,但地方往往谎报造成了看似各地政情况良好其实库存空虚的局面因此雍正即位时急需充盈国库,于是下令各地将亏空的银两补齐上交且限定三年内补齐,若再有亏空者绝不宽贷,以此警戒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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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到地方,雍正对亏空严重者直接进行了查抄,如在彻查内务府的亏空情况时,由于曾经任职过内务府的两位同胞兄弟赔补不出来,即使有大臣给求情,雍正皇帝也未让步,最后因两人未补齐亏空直接对其家产进行抄没。在地方上,“雍正先命各省督抚自己主持清查,查不出来的再派钦差大臣去清查”雍正皇帝甚至用查抄财产的多少作为对地方官员考察的指标,如河南巡抚田文镜抓住了皇帝急需银两这一点,在刚上任不久,就命令手下对知府知县进行密集的排查,对有问题的人需及时禀报并进行彻查,通过几个月的调查,总共有22人有亏空的问题,于是他将有问题的官员禀奏圣上,雍正皇帝给予了丰厚的赏赐。乾隆时期抄没谕旨中常用一句话,“如有丝毫隐匿寄顿,惟该抚是问”,查抄不彻底的责任给地方巡抚带来很大压力,可见对查抄的彻底性和全面性皇帝也有极高的要求。到了乾隆后期,凡是某官员涉嫌重大犯罪,地方官员为了防止嫌犯提前转移财产,在皇帝旨未出之前就立即先往嫌犯住址对其家产进行查封。


古人常说的抄没家产,起源何时?有何内涵性质?

由此可以看到,抄没术语的流变与朝代的内部政治环境有极大的关系。清初抄没称为籍没,是对户籍的财产和人口的整体剥夺。到了后期,常用抄没、查抄等则是将抄没运用于政治斗争的结果,从而出现了将抄没运用于惩治官员的贪腐的局面,成为惩贪的重要方式。但在定罪中,如嘉庆对和的家产抄没,所定罪名二十条中多数是对其聚敛财务定的罪名,因此在认定罪名上表现出强化了经济因素而弱化了政治因素这一特点不容忽视

抄没的性质

虽然有大量的法律对抄没进行规定,但在实践运用中,抄没是否严厉全凭皇帝决断,以雍正时期年羹尧案件来看,年羹尧虽是进士出身,但因在平定大西北立下了戎马功劳,皇帝对其非常欣赏并大加赏赐。其后年羹尧因手上握有兵权就骄傲自满,拥兵自重,给皇权带来极大的威胁,于是雍正皇帝下令搜集年羹尧的罪证,在对其92条重罪确定后将其赐死并对其抄没。严惩则是对家产和人口都进行没收,不但要将犯罪官员的财产进行没收而且对直系亲属也要进行没收或者发配在查抄人口方面,皇帝在谕旨中:如果是严惩,不但要抄掉全部财产而且籍没人口。皇帝在渝旨中往往会写“妻子俱籍没入辛者库”或“妻子俱充发宁古塔或其他边远地区与披甲人为奴”辛者库是由内务府进行管辖并对沦为奴隶的人进行严格的管制,被管制的人部分都是达官显贵或王公大臣及其家属。

古人常说的抄没家产,起源何时?有何内涵性质?

一旦被发配到辛者库,其身份比一般奴才更加低贱并且会受到一般奴才的排挤,干活非常繁重和辛苦。但在抄没中减轻处罚一般都会在谕旨中言:“妻子免入辛者库”。清代之前亦是如此,例如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是两朝元老,十岁的明神宗朱登基,由张居正辅佐并进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但凡进行较大的改革就会使某些官员的既得利益受损,当时一些要臣因既得利益受损在朝中不断挑最终万历皇帝在几位大臣不断弹刻下将其家产进行查抄,仅仅查抄出黄金万两和白银万两,可见其家产并不丰厚,权贵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导致张居正死后家产被抄,张居正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按当时的情势应当对已过世的张居正开棺鞭尸,但万历皇帝却念在张居正曾经做过其老师,看在这份师生情谊上,不但没有对其进行处罚还将一处住宅和十顷田地赏赐给了张居正年事已高的母亲让其老有所养。

在张居正家产被抄不久,太监冯保也没有幸免于难,这与万历皇帝想除掉掌握重权的大臣和企图自己掌控朝政的目的不谋而合于是万历皇帝下旨将宦官冯保的家产查抄并将其发配边远地方太监冯保的家产远远多于张居正的家产,有黄金白银百万余两而且贵重首饰、陈设数量非常之多,

由此可知,被执行抄没的往往是犯重罪的官员,案件性质很难单一的定性,是否执行抄没或抄没刑罚的轻重往往是皇帝的应有之意,总体则呈现出政治案件经济办的趋势,这无疑是皇帝稳固政权的重要手段,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官员的颜面,看似随意的抄没,却体现出皇的春智、仁慈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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