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有雙璧,孔雀東南飛:從一起離婚事件斑窺東漢末年的歷史碎片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

序曰: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聞之,亦自縊於庭樹。時人傷之,為詩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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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文學史上,樂府詩以其質樸天然、情感真摯而著稱。而在樂府詩中,北朝的《木蘭辭》和東漢的《孔雀東南飛》,以其流暢的表達和敘事手法,以及曲折動人的故事,被人們稱為“樂府雙璧”。

《爾雅》雲:“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

璧,璧是古代中國用於祭祀的玉質環狀物,常用於代指美玉,以白膩無暇、滑如凝脂為上品,例如和氏璧。 玉璧是珍玩中的上品,故有“黃金有價玉無價”之稱。可見這兩首詩在文學史上的地位。

在傳吟千古的樂府詩中,《孔雀東南飛》能夠有如此之高的地位,首先,這首詩是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長篇敘事詩。其詩350句、1700餘字,講述了焦仲卿、劉蘭芝堅貞不渝的愛情,讀之栩栩如生,人物如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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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詩以近乎白描的敘事手法,對封建禮教的殘酷無情進行了深刻的揭露!而且,《孔雀東南飛》能夠在近兩千年的封建王朝統治中傳唱不絕,不正好說明了它豐沛的藝術魅力和文學內涵嗎?

焦仲卿和劉蘭芝的愛情悲劇,在今天仍然充滿著現實主義的投射,婚姻、愛情、家庭和倫理,從有人類產生以來就是一道無解的難題,所以這首詩的魅力能夠跨越千年不減。

在這首詩中,一個在封建禮教下懦弱無能的小吏,一個獨立自主剛烈無比的女子,一個寵子無度蠻橫專制的母親,一個冷酷無情自私自利的兄長,為我們描繪出了一副栩栩如生的東漢圖景。

《孔雀東南飛》的藝術價值不僅止於此。這首詩曾經被收入中學課本並要求背誦的,初讀,只覺得焦母專橫嚴厲,焦劉遭遇可悲。年長之後,能夠從詩中讀出堅貞、責任、執著,而當有了一定的閱歷和知識丰度之後,卻能夠從詩中讀出封建王朝兩千年的萬千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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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地大,父母最大,以孝治天下成為封建王朝的精神內核

如果用現代人的思想觀念代入《孔雀東南飛》的故事框架,很多人會覺得不解:焦母為何有如此大的“威權”,活生生地將一對恩愛夫妻拆散,而那焦仲卿,堂堂七尺男兒,竟然畏母如虎,眼睜睜地看著心愛的妻子被趕出家門,最後被逼得自縊身亡。

府吏長跪告:“伏惟啟阿母,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

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吾已失恩義,會不相從許!”

這原本是一起很平常的婆媳衝突,婆婆卻要上升到拆散這對夫妻的程度,並且已經幫他找了新的對象。焦仲卿跪在地上乞求,並且發下毒誓:如果你把蘭芝趕出家門,我就再也不會娶別的女子了!

焦仲卿並不是沒有反抗,他對妻子深深的愛讓他勇敢地對抗自己的母親,可是焦母親的反應更加激烈。她“槌床大怒”,就是用手使勁在床上捶打,“你是我的兒子,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養大,你居然幫那個女人說話!”焦仲卿無奈之下屈服了。

這就是“禮教”的力量。它看不見、摸不著,卻在兩千多年的漫長歲月裡,支配著人們的行為、影響著人們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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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教”從本質上來說,它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一套禮儀、倫理規範,而“禮教”的演變和形成,卻有著異常複雜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背景。

元光元年,即公元前134年,董仲舒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這套學說,正是漢武帝所急需的一套倫理治國規範。

從歷史上來看,漢武帝稱得上雄才大略,在他執政期間,開疆拓土,武功赫赫,與秦始皇並稱為秦皇漢武,但此時封建王朝統治基礎仍然處在完善當中。

在漢武帝之前,漢朝推行的黃老之治,這套學說讓久經戰亂的百姓得以休養生息、發展經濟,出現了封建王朝史上第一個盛世“文景之治”。但是到了武帝時,他卻需要一套行之有效、能夠為世人接受的意識形態來加強漢王朝的中央集權。董仲舒此時提出的“獨尊儒術”,正中漢武帝下懷。

但值得注意的是,儒家的政治主張之所以在漢武帝之前從來沒有得到過重視,是因為它缺乏現實基礎,缺乏可行性。董仲舒是個聰明人,他所要“尊”的儒術,既承自春秋儒家,又創造性地吸取法家、道家以及陰陽五行家的思想,可謂與時俱進。

這套學說與現實接軌之後,在漢武帝的大力推廣下,封建王朝拉開了外儒內法的大幕,它神化了君權父權、維護了封建秩序,切合了封建王朝的統治需求,它所提倡倫理綱常成為兩千年來的文化正統和思想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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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武帝時代,這套與時俱進的學說是有著積極意義的進步思想,但是,它在為封建統治階級背書的同時,它所提倡的許多內容也帶來了極其負面的效果,例如大力提倡的“孝“治。

以“孝“治國的理念,在歷朝歷代都得到推許,它是封建統治中君臣父子等級觀念的體現,究其根本,還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但是,當”孝“成為一種行為觀念時,在民間就產生了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愚孝”。

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雲:“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晉代的郭巨,非常孝順。父親去世後,他獨自奉養母親。後來家道中落,變得非常貧困。他的兒子才三歲,母親經常少吃幾口,省下食物給孫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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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母親這樣疼愛孫子,郭巨卻感到不安,他和妻子商量:兒子可以再有,母親卻只有一個,不如把兒子埋了,節省口糧供養母親。於是郭巨挖了個坑準備埋掉兒子,卻在地下挖出了一罈子黃金,上寫”天賜孝子郭世“的字樣。

故事中郭巨的“埋兒奉母”的行為感動了天地,所以賜他黃金。郭巨從此又過上了好日子,不僅能夠孝養母親,還把兒子也養大了,他孝順的美名為天下人所稱頌。

但是這個故事讀完之後,卻讓人毛骨悚然。為了母親埋掉自己的親生兒子,一般人哪作得出這樣殘忍的決定?更可怕的是,他的妻子、母親都沒有反對!而天下的人,也對這種行為表示讚許。

這個故事是勸人“行孝”,宣揚的是孝子必有好報,但是,如果郭巨挖不出金子咋辦?那麼三歲的兒子是不是就要被埋掉?再進一步推理,如果埋掉了兒子,還是養不起母親,是不是要把妻子也埋掉?

這樣殘忍的故事卻因為披上了“孝”的外衣,居然成為美德故事,並且在民間廣泛流傳,在“二十四孝”中,除了埋兒奉母之外,還有臥冰求鯉、 恣蚊飽血這樣的故事!可見”禮教“在當中人們心中有著什麼樣的地位,封建王朝統治下對人性的扭曲已經達到了什麼樣的令人髮指!

那麼,焦仲卿對於母親的屈服和順從,也就不難理解了!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之外,我們還可以從焦母身上挖掘出更多的細節。焦仲卿喪父,是母親把它撫養長大,不僅助長的封建家長的權威,更讓焦母產生了一種畸形的戀子情節,導致她做出如此違揹人倫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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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與吏:人生無法跨越的鴻溝

在《孔雀東南飛》中,焦母為何執意要把劉蘭芝掃地出門呢?

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

從詩中對劉蘭芝的描寫,我們可以看出,這是一個聰明能幹、心靈手巧的女子,紡織、女紅、音樂、詩書都非常出色,有著良好的家庭教育背景。

即便是這樣一個聰明賢惠的女子,在焦母眼裡,卻根本配不上自己的兒子。那麼,焦母眼中的兒子,到底有多優秀呢?在詩中,焦仲卿的身份,是廬江府小吏。

我們經常把封建王朝統治時期的行政管理人員稱為“官吏”,但實際上,官和吏在政治架構中的地位是有著天壤之別的。從出身和社會地位來看,官是由朝廷統一任命的,是有編制的“命官”,是封建王朝有編制的“國家幹部”享受百姓供養,國家發放俸祿。

“吏”員是官員自行招聘的工作人員,是為官員驅使和服務的,他們沒有正式編制,靠“依附”官員獲取報酬。焦仲卿就是服務於廬江府的吏員。

而從個人前途上來看,官員有正常的升遷渠道和晉升通道,只要在任上沒有出什麼大婁子,沒有得罪高官大員,通常三年一考察,就能夠得到晉升。

小吏就悲慘多了,是沒有任何晉升渠道的,一旦為吏,終生再也沒有當官的可能。再能幹也是吏,只能靠給官員服務維持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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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階層固化的封建時代,官和吏之間始終隔著一道巨大的鴻溝。如果再說苛刻一點,官府中的吏和捕快、更夫、獄卒等並無本質區別,都是官府中的“僱傭人員”“編外員工”,只是看起來比這些靠“體力”吃飯的要光彩一點而已。

吏的出現,有著非常複雜的政治傳承和現實因素。當週立國之後,直到秦早期,實行的都是“世官制”。這種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世襲”,血統決定一切,爵位、官職、封國都可以世襲。

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卿、士大夫,都是能夠世襲的。在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無法形成有效中央集權的先秦時期,這種分封的方式切合了當時的實際,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到了戰國晚期之後,這種制度的弊病就逐漸顯露出來了!既然下層的百姓再努力也無法打破階層壁壘,那我為什麼還要努力去作戰、耕種呢?於是借“商鞅變法”,秦國開始引入軍功爵位制度,讓普通士兵通過努力可以變成擁有土地和財富的地主,極大調動了士兵的作戰積極性。

秦國能夠滅六國、一統天下,這套制度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能夠讓“草根”看到上升的希望,故秦之強,不在於兵器有多麼先進、訓練有多麼殘酷,而在於它點燃了人的慾望。但是這樣就有一個最大的問題:戰爭時期可以通過獲得軍功提升地位,和平年代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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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用試圖用“察舉制”來解決這個問題。所謂察舉制度,就是由地方的長官通過考察、建議,把自己轄區內的優秀人才推薦到上級和中央,經考核之後授予官職。

察舉制漢始於漢高祖十一年,以劉邦頒佈《求賢詔》為開端,到了漢文帝時期,明確規定了察舉科目以及應試方式,而它的正式確立卻立和成熟卻是在漢武帝元光元年。

在董仲舒提出以儒治國之後,以儒術取士也成為察舉制的核心,舉茂才、孝廉、賢良方正,對考察對象的年齡、學問、品德都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察舉制確實給了普通人晉身的機會,但它並沒有解決公平問題。地方長官在考察人才時,根本無法避免個人好惡、親疏遠近。到了三國兩晉時期所採取的九品中正制,依然無法解決這個問題。官官相護、唯親是舉、沽名釣譽、世襲為官成為普遍現象。

直到隋朝正式實施科舉制度之後,才真正為寒門士子打通了一道向上攀登的小道。 儘管這條路很難走,但依然有無數平民百姓的孩子通過自身的努力實現了階層的躍升,他們其中的優秀分子,在華夏文明史上綻放出了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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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制度解決了官的問題,卻沒有解決“吏”的問題。官員要對一郡一府實現有效治理,光靠幾個“官”是杯水車薪,就算他們長出三頭六臂也無濟於事!於是就出現了“吏”這個特殊的群體。

“吏”通常由政府招聘,成為吃“公家飯”的編外人員。吏是沒有俸祿的,他們的報酬由長官自行解決。這些基本上沒有任何升遷希望的小吏,他們工作的動力從哪裡來?無非一個利字!

小吏雖然沒有官身,卻代表官府對基層百姓實施治理,他們緝捕盜賊、收取賦稅、治安行刑,直至包攬訴訟、魚肉百姓,成為地方上的一害。

這裡面的邏輯很簡單:既然沒有升官的可能性,那我為什麼不多撈點錢呢?

不要小看一個吏的能量,對百姓來說,吏就是官,在巧妙的操作下,他們也擁有了對百姓的生殺予奪權力!能夠擔任吏員的,要麼是當地大族的子弟,要麼是地方上的豪強,要麼是走了門路有點關係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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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命的是,官員是三年期滿升遷或者調動,是要走人的。吏卻是本鄉本土,他們往往會架空官員、欺上瞞下、橫徵暴斂、上下其手!而官員卻離不開這些能夠幫他做事的吏!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牆走,老婦出門看。吏呼一何怒!婦啼一何苦!聽婦前致詞:三男鄴城戍。一男附書至,二男新戰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長已矣!

在封建王朝兩千多年的統治中,正是數以萬計的小吏,撐起了基層政治的“重任”。杜甫的《新安吏》《石壕吏》《潼關吏》把小吏為害百姓的惡行描寫得淋漓盡致!所以吏員的名聲並不好。

所以,那焦仲卿雖然在刻度,只是個小吏而已,可他的母親仍然覺得劉蘭芝配不上自己的兒子,可悲!可嘆!可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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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有棄婦,求者終不絕:漢朝開放風氣背後的政治邏輯

劉蘭芝被焦母趕回家之後,情況如何呢?

還家十餘日,縣令遣媒來。雲有第三郎,窈窕世無雙,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

媒人去數日,尋遣丞請還,說有蘭家女,承籍有宦官。雲有第五郎,嬌逸未有婚。遣丞為媒人,主簿通語言。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結大義,故遣來貴門。

劉蘭芝被趕回家之後,也就半個月的功夫,縣令就派人上門說媒,想讓自己的三兒子娶劉蘭芝。劉蘭芝沒有答應,婉言謝絕了。可馬上太守又遣媒人上門,為自己的第五個兒子求親。

劉蘭芝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為什麼會不斷有人上門求親?而且並不是普通人家,是縣令、太守這樣有官員身份的家庭。

一方面,劉蘭芝姿容出色、賢惠溫柔,另一方面,可能劉家在當地有一定的地位。但是更為重要的是,當時的社會風氣比較寬鬆、觀念開放,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遠比後世要高得多,有權利、有條件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盧牖富人張負,有女孫,五嫁夫輒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漢書陳平傳》

漢朝開國功臣陳平,他的妻子曾經五次嫁人,最後嫁給了陳平。陳平是胸有大志的奇才,為何會去娶一個結過五次婚的女人?這其中固然是因為張家富裕的原因,但是以陳平的容貌才識,這些並不能成為決定性的因素,關鍵還是他喜歡這個女子,並且不在意對方的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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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傳奇的是漢武帝的姥姥和母親。

漢武帝的姥姥臧兒,原本是燕王臧荼的孫女,嫁給王仲為妻,生下了漢武帝的母親王娡。王仲去世後,她又改嫁長陵田氏,生了個兒子叫田蚡,即漢武帝的舅舅、宰相。

更為傳奇的漢武帝的母親。王娡到了婚配年齡之後,嫁給了金王孫為妻,還生下了一個女兒,日子過得也不錯。可這時候有個算命的,說臧兒“二女皆貴”。她想方設法讓王娡和金王孫離了婚,又把女兒送入太子宮中,成為景帝的妃子,並生下了漢武帝劉彘。

要知道,王娡是個離過婚的女人,而且跟前夫還有一個女兒,就這樣的身份,卻居然成為大漢太子的妃子,最後成為大漢的太后,可見漢朝的風氣有多麼開放!

而漢武帝的姑媽也同樣如此。長公主劉嫖嫁與堂邑侯陳午時為妻,並且生下了陳阿嬌,也就是漢武帝的皇后。而陳午死後,劉嫖又和比自己小二十多歲的董偃在一起,這種關係還得到了漢武帝的承認,稱董偃為“主人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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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也經歷了多次婚姻,先是嫁給了開國功臣曹參的孫子、平陽侯曹壽。曹壽死後,又嫁給了開國功臣夏侯嬰的曾孫、汝穎侯夏侯頗。最後才嫁給了大將軍衛青。時人視之為常,並沒有什麼風言風語。

是時卓王孫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繆與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臨邛,從車騎,雍容閒雅甚都;及飲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戶窺之,心悅而好之,恐不得當也。既罷,相如乃使人重賜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與馳歸成都。《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更為膾炙人口的是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愛情。卓文君丈夫去世後在家寡居。司馬相如非常仰慕她,想方設法接近卓文君、引起她的注意,最終帶著美人私奔回了成都。

能夠寫出《子虛賦》《上林賦》這等華章麗辭的司馬相如,聲名聞於帝王、才華為世人稱頌,在察舉制舉官的漢武一朝,有著可以預見的大好前途,可他卻絲毫不嫌棄卓文君是寡婦。

與焦仲卿同時代的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位高權重,可他的幾個女人卻曾經都是他人的妻子,例如何進的兒媳婦尹夫人,例如張繡的嬸嬸鄒夫人,例如秦宜祿的妻子,都被曹操收入房中,感情還特別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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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兒子曹丕,也娶了袁紹的兒媳婦甄氏,最後還立其為皇后。就連劉備,在入蜀成就霸業後,立為皇后的也是劉瑁的遺孀吳夫人。

從這些例子我們可以看出,漢時女子再嫁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就連最尊貴的皇室,也絲毫不因婚史而輕視女子。且女子再嫁之後,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劉蘭芝還家之後,縣令和太守都來求親,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也從另外一個側面證明了劉蘭芝的優秀。

那麼,漢武帝時期董仲舒提出的“三綱”,其中有“夫為妻綱”的說法,為何沒有得到貫徹呢?一種觀念能夠為世人所認可,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封建禮法“從一而終”的觀念,在民間不可能馬上被推廣和認同。直到宋代之後,這種觀念才逐漸被人們所認可!

但這只是表面的原因,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在漢、三國、乃至魏晉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由於戰爭頻發、人口銳減,提高生育率、增長人口成為當務之急,這實際上是婦女再嫁的內因。

阿女默無聲,手巾掩口啼,淚落便如瀉。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執綾羅。朝成繡夾裙,晚成單羅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門啼。

劉蘭芝再嫁,是沒有任何障礙的,也不會受到冷遇和歧視。可她深愛著焦仲卿,最終還是投河自盡,而焦仲卿也自掛東南枝。不知道焦母知道這個消息後,會不會後悔地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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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六年春,策所置廬江太守李術聞策死,遂不從命,乃與權書曰:“有德見歸,無德見叛,不應還。”權怒,自徵之,梟首,屠其城,徙其部曲二萬人從東渡江。《建康實錄吳上》

歷史是殘酷的,這個美好的愛情故事,固然流傳千古,成為愛情堅貞不渝的象徵。但是在建安六年,孫權攻破了廬江府,斬了太守李術,並實施了屠城。作為廬州吏員的焦仲卿,如果尚在人世,恐怕也免不了一死。

書寫歷史的紙張固然輕飄,但是文字承載的重量卻厚重如山。《孔雀東南飛》的愛情故事,字裡行間所透露出的沉重與無奈,卻讓人扼腕嘆息!

兩千多年間的封建王朝,真正的盛世屈指可數,皇圖霸業、千秋功業於百姓何加焉?斗升小民所求,無非老婆孩子熱炕頭!平安喜樂,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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