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穗檢宣
記者今天(4月9日)從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近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一宗尋釁滋事案獲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深等3人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兩年不等的刑罰。
2018年初,張某深成立了所謂“廣州某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該公司的主要業務是針對廣州市出租車司機群體發放高利貸並從中牟利,同出租車司機簽訂虛高合同,並以出租車司機的出租車駕駛員資格證、身份證、駕駛證等作抵押。
該公司通過在廣州南站、白雲機場等出租車密集場所派發廣告資料,吸引了部分出租車司機向其借款。多名被害人向該公司借款後出現逾期未能及時還款,張某深遂指使其團伙成員通過短信、微信、上門催收等軟暴力方式向借款人催收,並向其朋友、家人進行威脅、恐嚇、暴力等方式迫使借款人還錢。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後,經認真審查在案事實,認定張某深等3人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向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天河區人民法院採納了該院起訴書意見,判處張某深等3人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兩年不等的刑罰。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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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 | 梁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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