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口罩未經系統、藥械未明碼標價等 海南華榮大藥房向榮村分店被罰5.5萬元

銷售口罩未經系統、藥械未明碼標價等 海南華榮大藥房向榮村分店被罰5.5萬元

近日,海南華榮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向榮村分店因存在銷售口罩未錄入計算機銷售系統,且購銷差額超過15%,同時店內所售的防護鏡、碘伏噴劑等產品未標示價格等多種違法行為,被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罰款5.5萬元。

據介紹,1月27日,市民王先生在海口市秀英區向榮村的海南華榮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向榮村分店,花費30元錢購買了2包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療器械類口罩),每包5片,每片3元錢。事後,王先生認為口罩銷售價格不合理,投訴至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

該局接到舉報後,對海南華榮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向榮村分店檢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店的計算機系統未啟用,現場開機檢查發現,該店並沒有銷售王先生買到的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療器械類口罩)庫存記錄或銷售記錄。該店負責人邱某在接受執法人員詢問時表示,該店於今年1月23日共購進一次性防護口罩5包,進貨價格8元/包,向王先生銷售2包,銷售價格為15元/包,銷售金額30元,3包留著自用。

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認定,1月27日,海南華榮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向榮村分店向市民王先生銷售2包一次性防護口罩,銷售價格15元/包,該藥店共進貨"一次性防護口罩"5包,進貨價格8元/包,購銷差價為7元,購銷差價額=7元/進貨價格8元×100%=87.5%,購銷差額超過15%,違法所得14元。

另外,執法人員在該店檢查中還發現,貨架擺放的格銳特牌防護銀鏡一盒、脫脂紗布口罩(10只裝)、藏御金珠碘伏噴劑等藥械均未標示價格。執法人員認定其存在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

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針對該店哄抬物價的行為,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對該店予以責令改正、處罰款50000元,同時因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的行為,對該店處罰款5000元,合併處罰款共計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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