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274个行政村合并后减少67个村 快看看有你村吗

关于全县行政村合并工作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你们乡(镇)上报的行政村合并工作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们乡(镇)关于村民委员会的合并调整意见。具体如下:

此次合并行政村工作我县274个行政村共减少67个,剩余207个行政村。

1、解店镇

同意撤销集义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太贾村,村名为太贾村;

同意撤销太贾坡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北张户村,村名为北张户村。

2、荣河镇

同意撤销东师村村民委员会、东卓子村村民委员会、南甲店村村民委员会,成立兴和村村民委员会,将三个村户籍人口并入兴和村;

同意撤销南池庙村村民委员会、南辛村村民委员会、贾巷村村民委员会、寨子村村民委员会,将四个村户籍人口并入荣河村,村名为荣河村;

同意撤销南杨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北杨村,村名为北杨村;

同意撤销上范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志范村,村名为志范村;

同意撤销仓里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庙前村,村名为庙前村。

3、通化镇

同意撤销东陈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西陈村,村名为西陈村;

同意撤销高望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六毋村,村名为六毋村;

同意撤销张家院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东卫一村,村名为东卫一村。

4、汉薛镇

同意撤销怀介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北坡村,村名为北坡村;

同意撤销兴盛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东坡村,村名为东坡村;

同意撤销生蕃村村民委员会、东风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南文村,村名为南文村;

同意撤销梁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南景村,村名为南景村。

5、高村乡

同意撤销聚村村民委员会、小桃村村民委员会、郭村村民委员会,将三个村户籍人口并入高村村,村名为高村。

6、西村乡

同意撤销龙行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聚善村,村名为聚善村;

同意撤销大德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刘和村,村名为刘和村;

同意撤销岭西岭南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望嘱村与庄利村,村名分别为望嘱村、庄利村;

同意撤销桥南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徐家庄村,村名为徐家庄村;

同意撤销五龙村村民委员会、典咀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庄利村,村名为庄利村。

7、裴庄乡

同意撤销五星庄村村民委员会、老庄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西效和村,村名为西效和村;

同意撤销徐家崖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南埝村,村名为南埝村;

同意撤销大荣村村民委员会、绍坛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太和村,村名为太和村。

8、万泉乡

同意撤销桥头村村民委员会、桥上村村民委员会、杨家垛村村民委员会、庙后村村民委员会,成立云顶村村民委员会,将四个村户籍人口并入云顶村;

同意撤销东丁村村民委员会、西丁村村民委员会、属里村村民委员会,成立丁里村村民委员会,将三个村户籍人口并入丁里村;

同意撤销柳家院村村民委员会、北涧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万泉村,村名为万泉村。

9、王显乡

同意撤销青谷庄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青谷村,村名为青谷村;

同意撤销小谢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王正村,村名为王正村;

同意撤销兴王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杨庄村,村名为杨庄村;

同意撤销东王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东张村,村名为东张村;

同意撤销许村村民委员会、程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王显村,村名为王显村;

同意撤销东赵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竹家村,村名为竹家村。

10、里望乡

同意撤销长乐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平原村,村名为平原村;

同意撤销东平原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里望村,村名为里望村。

11、光华乡

同意撤销东光华村村民委员会、西光华村村民委员会,成立光华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光华村;

同意撤销北甲店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大兴村,村名为大兴村;

同意撤销新安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秦村,村名为秦村;

同意撤销小樊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冯张村,村名为冯张村;

同意撤销南火上村村民委员会、北火上村村民委员会、小屈村村民委员会,成立火上村村民委员会,将三个村户籍人口并入火上村。

12、皇甫乡

同意撤销北吴村村民委员会、袁家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南吴村,村名为南吴村;

同意撤销马家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东埝村,村名为东埝村;

同意撤销中埝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西埝村,村名为西埝村;

同意撤销西杨李村村民委员会、西杜村村民委员会、东杜村村民委员会,将三个村户籍人口并入皇甫村,村名为皇甫村;

同意撤销灵池村村民委员会、后小淮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前小淮村,村名为前小淮村。

13、贾村乡

同意撤销李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户籍人口并入通爱村,村名为通爱村;

同意撤销大谢庄村村民委员会、鱼村村民委员会,将两个村户籍人口并入大谢村,村名为大谢村。

各乡(镇)要按照《万荣县加强合并行政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与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做好合并行政村后的账目(固定资产)移交、村委会办公场所选址、村委会印章刻制、合并档案保存及村民户口本(身份证)更换等后续工作和村务管理工作,确保新村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特此批复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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