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检察院积极作为提升办案质效

近日,白银区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对受理审查起诉的一起轻伤害案件组织开展刑事和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白银区检察院积极作为提升办案质效


经审查,2020年1月某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与被害人武某某在白银区某烟草公司门口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后杨某某持拳将武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承办检察官办案时了解到杨某某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有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意愿,遂启动刑事和解程序,经过释法说理、听取意见,组织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杨某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提审难的情况,该院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针对杨某某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等因素,该院变更杨某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案件提起公诉,切实提高了诉讼效率。

据悉,该院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针对民间纠纷引发或犯罪情节较轻的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延伸工作触角,规范开展刑事和解程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对逮捕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实现从快起诉,从而提高诉讼时效,节约司法资源。

【第一检察部:张俊霞、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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