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面試備考——“限塑令”終成“購塑令”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於1月19日公佈,2020年我國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年底,一次性塑料製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到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其實,早在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就發佈了《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根據這份被稱為“限塑令”的文件,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然而,限塑令實施13年來,中國人使用塑料袋的習慣並未改變,限塑令只是演變成了“購塑令”。

——《法制日報》

【題目】對於“限塑令”終成“購塑令”,你怎麼看?

【解析】

在國家大力提倡綠色環保、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的今天,環境汙染治理問題早已被提上日程,其中最大的汙染問題之一就要屬塑料袋垃圾了,我國垃圾袋用量巨大,且絕大多數難以降解,對環境造成極大的汙染,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

早在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就發佈了“限塑令”,規定了製造和銷售塑料購物袋的規格,以及所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但13年過去了,塑料袋的使用並沒有減少,反而是在外賣行業的興起下使用量越來越多,僅僅是從免費提供演變成了付費購買,“限購令”儼然成了“購塑令”。

出現這種情況,不得不使我們深思其背後的原因:

第一,“限塑令”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起到了作用,但只是規定的塑料袋的標準和提高,並沒有不讓廠家製造塑料袋,只是改變了塑料袋的提供方式;

第二,全國範圍內塑料袋的使用量高居不下,企業有利可圖,必然難以限制,再加之不法商販利慾薰心,更是以次充好,謀求暴利;同時企業自身技術水平有限,難以提高其塑料產品的環保質量;

第三,政府在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比較滯後,且監管力度不夠;另外,缺乏新技術來代替塑料袋;

第四,長久以來,人們的購物習慣根深蒂固,難以改變。

針對這些原因,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政府要適時地提出相關的法律法規,以此來限制企業生產塑料袋的規格和產量,並大量投入經費用於研究代替產品;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對於不法商販、塑料袋黑作坊,要加大打擊力度,增強處罰力度,讓這些人不敢違法;同時政府還要對外賣等重點使用塑料袋的企業進行監督,鼓勵、建議其使用環保包裝、減少塑料袋的使用,比如紙袋、紙盒等;

第二,企業要做到行業自律,不斷提高自身技術水平,提高塑料袋的“綠色含量”;

第三,政府要進行好日常的宣傳工作,讓綠色環保意識深入人心,改變大家的購物習慣,鼓勵大家出門購物自帶購物袋,建議使用布袋、紙袋。

總之,限塑令的執行要靠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個人自覺,以及社會各個層面共同努力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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