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人誰敢管?”司法所長腳踹租客:權力豈能變“拳力”

買不起房子,就不得不租房,如果房東通情達理,租客乾淨衛生,你好我好大家好,若是房東斤斤計較,租客邋遢髒亂,就會有無數的矛盾。至於在租房過程中產生的維修費用,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都不想出這筆維修費用,那麼也應該君子動口不動手,大不了好聚好散,該收房的收房,該退租的退租。但總有人覺得自己“高人一等”,非得使用暴力解決問題!

“我打人誰敢管?”司法所長腳踹租客:權力豈能變“拳力”

這就是一起簡單的租房糾紛。劉女士租了張璽鵬兩口子家的房產開美容院,發現馬桶壞了之後,她找到了張璽鵬的妻子溝通維修問題卻發生了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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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爭吵過程中,劉女士的言語有不妥之處得罪了張璽鵬的妻子。很快,張璽鵬就帶著人趕到現場,對劉小姐進行了扇耳光、腳踹等粗暴行為。並且態度十分的囂張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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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我媳婦不高興了”,居然成為司法所所長打人的理由,可見在他眼中,權力不是為公,而是為私的,不是為民,而是為己的。“打你也是白打”,可見在他心中群眾不是服務的對象而是欺壓的對象,是他耍威風的對象。記者很快聯繫了相關部門,確認了打人者司法所所長的“身份”。

“我打人誰敢管?”司法所長腳踹租客:權力豈能變“拳力”

相關單位的回答“求生欲”也是很強了,可如果對這種惡劣的知法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都沒有“必要”,那麼,媒體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如果說對這種錯誤行為進行報道和監督是“炒作”,那麼,大家是否應該都視而不見,默許這樣的事情繼續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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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目前相關單位已經給予了張璽鵬行政拘留10日,罰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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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診斷劉女士:右面部、右眼瞼、腹壁及左前臂組織挫傷,已經安排住院治療。令人感到憤怒的是,打人者居然不是黑社會,而是公職人員,而且不是普通公職人員,竟然是司法所所長!

這條新聞很快也衝上了熱搜,大家感嘆道:作為司法所所長,不應該是知法守法的模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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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知法違法,毆打群眾?這難道不是對群眾路線和法律尊嚴的肆意踐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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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的劉女士精神受了刺激,更害怕自己在今後遭到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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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劉女士也有過錯,但無論如何不能成為這名所長帶人行兇的藉口!從“司法所長毆打租客”事件來看,這名所長竟然把本該為民服務的“權力”異化為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甚至暴力相向的“拳力”,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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