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來,各地紛紛出臺了相應的落實政策,其中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再次受到人們的關注。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或是家長都有必要清楚所謂的“綜合素質評價”到底包括哪些內容,具體如何操作,以便於我們在教學或者學習中做到有的放矢。
教育部文件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做了以下規定: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學業水平、藝術素養、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和社會實踐五項:
1.學業水平。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特別是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
2.藝術素養。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3.思想品德。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
4.身心健康。重點是《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等;
5.社會實踐。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將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不過,唯獨藝術特長沒有被教育部取消高考加分!
瞭解了這些情況大家心裡面就應該有底了,諸如奧林匹克競賽之類的就可以不參加或少參加了,而具有或準備學習藝術特長的同學就應該是幹勁十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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