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孩起訴12年未謀面的母親

杭州一女孩起訴12年未謀面的母親

據錢江晚報11月26日報道:杭州一名高中女生將12年未曾謀面的母親訴至法院,要求母親支付撫養費至其能獨立生活為止。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調解了這起撫養費糾紛案。 離別之際,母親讓法官轉告的一句話,讓女兒瞬間淚奔。爸爸離世後她生活困難將媽媽訴至法院小美2003年出生,目前在杭州某高中就讀。4歲時,小美父母因性格不合協議離婚,小美由爸爸負責撫養教育,媽媽支付每月300元撫養費。之後,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小美主要跟隨爺爺奶奶生活。去年12月,爸爸因意外死亡,小美失去主要經濟來源,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學校支出。想到已經12年未曾謀面且未支付過撫養費的媽媽,2019年10月,小美將媽媽起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後,法官對案情做了細緻研究,瞭解到媽媽早已再婚並養育了兩個子女,夫妻倆收入不高,還揹負了14萬多的債務。小美媽媽極力否認“從未支付過撫養費”一事,稱她在小美爸爸死亡前,一直按時轉給他撫養費。為何母女兩人的說法會有如此大的出入?安排兩人見面或許能找到答案。而且,母女兩人已經12年未見過面。

在法庭調解後媽媽請法官轉告女兒一句話“單親家庭的孩子往往很無辜,夫妻離婚是清淨了,但孩子仍然生活在父母恩怨留下的戰場裡。”法官說,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尤其要注重情理法結合,最好以調解喚醒母女親情。調解當天,母女見面,都很冷漠,幾乎沒有互動。經耐心交流,法官得知小美爸爸生前按時收到小美媽媽轉來的撫養費,但從未向小美提及。同時,小美媽媽稱,她曾在小美爸爸死後一次性給小美轉過12000元,作為小美成長至18週歲的撫養費。按照杭州的生活水平,顯然這筆錢不足以支持小美未來兩年的生活和學業支出,對母親心懷怨念的小美故意隱瞞了這個事實。“夫妻情分盡了,為人父母的身份卻是不變的。孩子沒有爸爸又未成年,很需要母親的支持和關心。為人子女,也應該嘗試去理解父母的難處與辛苦,在法律面前要誠信……”法官一番耐心調解下來,小美媽媽表示願意將小美的撫養費調整至每月800元。

調解協議剛簽完,媽媽將法官悄悄叫到法庭外,希望事後幫忙轉告小美一句話,這句話聽得法官內心一顫。“小美,你媽媽讓我轉告你:她現在已是胃癌中期,希望有朝一日你能諒解她。”在整個調解過程面對媽媽少有表情的小美,聽後瞬間淚奔。法官說法根據法律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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