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暴力伤医,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惩治暴力伤医,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惩治暴力伤医,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近日,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杨文副主任医师在正常诊疗中,遭到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致颈部严重损伤。虽经全力救治,杨文医生终因伤势过重于12月25日去世。事件发生后,引发全社会关注,北京市检察机关更是迅速反应,认真履职,依法严处,回应了社会关切。

这起暴力杀医事件手段残忍,造成杨文医生最终伤重不治,令人痛心。正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回应:这个事件不是所谓的医疗纠纷问题,而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我们对任何形式的伤医行为“零容忍”。

暴力伤医,伤害的不仅仅是医生个体,更伤害了和谐医患关系,刺痛了人们的道德和良知,是社会之殇。

面对疾病,医生与患者不是敌对的双方,而是最好的同行者,对并肩抗击病魔的“战友”下手,伤害医者仁心,请问,谁还会和我们一起面对病魔,安抚我们的痛苦?谁还会守护我们生命健康?如果医生们都战战兢兢,那我们的安全感从何而来?

暴力伤医,无论以怎样的借口进行辩驳,都已构成了对他人生命权与健康权的侵犯,都已践踏了社会良知,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政法机关对此一直保持零容忍的态度。

2016年,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杀害医务人员的犯罪;2017年公安部明确处置“医闹”事件时,出警要配备必要的出警装备,对正在发生的暴力伤医和破坏医疗办公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果断制止,坚决防止在民警到达现场后仍继续发生伤害或公然侮辱医务人员的情况;2018年10月正式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公安部门依法出警的义务,并对医患双方在不同情况下承担的民事、刑事等责任作出了规定;日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唯有以坚决的态度,依法严惩此类行为,才能抵制一切可能为暴力犯罪提供借口的错误论调,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以这种方式向社会普及这样的理念——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医患纠纷的问题才能在正途上得以解决,暴力伤医,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而惩治暴力伤医,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为了让类似悲剧不再发生,我们还应该从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层面进行综合治理,依法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利,营造安全和谐的诊疗环境,在医患之间架起理性沟通、相互谅解的桥梁,预防此类悲剧的发生,这才是对被害医生最大的告慰和最好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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