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被接管的幾個教訓

5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聯合發佈公告,鑑於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依法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接管期限為一年。為了分析這一事情的可能影響,本文列舉相關數據以饗讀者。除了特殊說明外,本文數據絕大部分來自wind數據庫。

包商銀行是1998年在原包頭17家城信社基礎上,由包頭財政局及12家法人股東發起設立。經過多次股權變更,股東以民營企業為主,實際控制人為**。經營區域集中於包頭,在自治區外的寧波、深圳、成都、北京設立了分行,在全國各地發起設立了29家村鎮銀行。

一是與社會普遍觀點不一樣,民營股東管理失當導致被接管的理由可能牽強。一方面民營背景反而有機制靈活優勢,更有成長空間。包商銀行名義上不屬於民營銀行(民營經濟發起),但股權結構上屬於民營經濟控制,帶有較大民營經濟的烙印。2014年3月,我國首批5家民營銀行試點方案確定,7月份銀監會批准了深圳前海微眾銀行、溫州民商銀行、天津金城銀行這三家民營銀行的籌建申請。截止2018年底,共有17家民營銀行開業運行。統計顯示,民營銀行在資產質量、盈利水平等方面整體表現優異。以民營銀行代表的微眾銀行為例,2018年資產規模2200,年增長169%,收入首次突破百億,達到100.3億元,同比增長48.63%;淨利潤達到24.74億元,同比上漲70.85%。年末有效客戶超過1億人,覆蓋了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良貸款率為0.51%,貸款撥備率為4.30%,撥備覆蓋率為848.01%,流動性比例為61.61%,資本充足率為12.82%。主體信用評級由AA+ 級調升為AAA級。

另一方面,大股東與銀行之間的關聯交易是一個普遍現象,城商行與當地政府關係更是如此。根據聯交所或者國內證監會的相關政策,一定比例的財務資助是許可的。國內一些大的產控或者金控集團,無論是國有還是民營,與內部銀行之間的關聯交易均不是少數,有的交易實質上是有失公允的,比如在貸款定價上,貸款對象上等等。對城商行而言,最近一輪的紓困中,部分地方政府強硬要求當地金融機構維穩紓困企業,接續資金的現象不少。

二是資產規模較大並不是一勞永逸的“護身符”。包商銀行資產排名靠前,在內蒙古包頭業務處於絕對領先位置。目前市場能掌握的最新數據顯示,2017年三季末包商銀行總資產為5762億元,佔全銀行業金融資產(2017年9月末其他存款性公司的總資產為244.18萬億元)的0.24%,市場排名為39名,僅次於6大國有行、3大政策性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在城商行中排名非常靠前,資產規模高於長沙銀行、重慶銀行、貴陽銀行、鄭州銀行、成都銀行、江西銀行、河北銀行、大連銀行等城商行。2018年,全國民營企業500強排名中,名列250位;在內蒙民營企業100 強排名中名列第5位,僅次於伊泰、伊利、鄂爾多斯控股和億利資源,好於包頭稀土、內蒙君正、蒙草生態等企業。

在內蒙古自治區,業務處於絕對領先位置。2017年3月末數據顯示,包頭市35.4%的存款市場份額,29.18%的貸款市場份額均為包商銀行佔據。存款市場的第二名為建設銀行,市場份額僅為12.63%,貸款市場的第二名為中國銀行,市場份額僅為9.39%。

三是城商行受區域經濟風險影響,難以有效對沖。當前內蒙古經濟下行壓力較大,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產業轉型任務艱鉅。今年一季度內蒙古地區GDP為3578.5億元,全國排名21為,經濟增長5.5%,低於全國平均水平0.9個百分點,增速排名全國倒數第5。比較大型的企業也出現債務違約問題,包括億利資源、奈倫集團、博源控股等企業在公開市場上出現債務違約,在非公開市場的政信類項目也有一些。儘管包商銀行啟動了走出去的步伐,但對沖效果並不滿意。2016年數據顯示,在包頭地區發放貸款和墊款比例為45.25%,在非包頭的內蒙古地區業務比重為25.47%,而在廣東、北京的業務比例分別為10.95%和9.22%。

舉例來說,作為內蒙古唯一省級法人銀行——內蒙古銀行,第一大股東為內蒙古財政廳,持有20.39%的股份,持股5%以上股東還包括包頭市恆通有限公司、內蒙古富寶源煤業公司等。2010年至今,在各地城商行迅速發展,甚至部分銀行出現一年規模擴張千億的背景下,內蒙古銀行的發展緩慢。2017年末改行不良貸款率2.62%,遠高於同期商業銀行平均不良貸款率1.74%。

包商銀行資產質量相對一般。Wind數據庫統計了47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率的中位數為93.06%,而包商銀行的資產負債率為94.36%,在機構中排名為90分位數,也就是後10%。資本充足率在2015年高達12.22%,之後持續下行,2017年上半年末一級資本充足率為7.33%,已經不滿足監管要求。貸款行業集中於製造業、房地產和批零行業,不良貸款雙升,不良率由2014年的1.37%上升至2017年一季度的1.7%,小微企業不良率達到2.78%。

2017年,大公國際在跟蹤評級時,維持AA+的主體評級,但將評級展望調整為負面。

四是業務比較激進,類信貸的非標投資較多,而負債端較大以來銀行間市場。對銀行而言,應收款類非標投資對象主要為貸款客戶,通過將貸款業務轉化為非標資產投資業務為客戶提供資金,非標的通道機構基本為一些信託或者資管子等高風險群體。包商銀行資產中,應收款項投資為佔比最高之一。2014年,應收款項餘額991億元,佔總資產的31.7%,為比例最大的科目,高於貸款及墊款比重2.2個百分點。近來來,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在25%以上,規模則持續提升。包商銀行有80%以上的非標投資客戶為其貸款客戶,對風險管理形成挑戰。非標的主要合作機構主要為一些規模較小的信託公司、小券商。

負債端較為依賴同業資金。銀行間市場有幾個有名的資金大腿,“央媽、開姨、郵叔”、“南泰隆、北包商”,一般大型金融機構拆借資金找國開行或者郵儲銀行,小型金融機構特別是非銀機構找泰隆銀行或者包商銀行勾兌資金。2018年銀行間市場債券交割量(現券)排名26名,全年交割1.71萬億元,高於浦發銀行(1.66萬億元)、郵儲銀行(1.29萬億元)、中行(1.24萬億元)、農行(1.22萬億元)、建行(1.15萬億元)和工行(1.08萬億元)。此項排名靠前的有招商銀行、中信證券、南京銀行等均為前十的機構。2017年本幣市場交易排名27名,排名前十的就是市場上所謂的資金拆出大拿,如排名第一的開行、排名第二的郵儲,中行和建行位列第六和第七。

包商銀行同時也是銀行間市場的融資大戶。截止目前尚有697.8億債券存量,其中小微債50億元,二級資本債65億元,其他全為同業存單。考慮尚有大量的同業存放款項,實際上家庭和企業存款等穩定負債來源不超過負債的一半(2017年數據僅為四成),資金來源的穩定性較為脆弱。

五是包商被接管後,當地經濟發展所受到的融資支持、銀行間市場部分非銀小機構的資金拆入可能受一定影響。被接管不會影響存量業務,但增量業務的風控一定趨嚴。較長時間以來,內蒙古經濟依靠投資拉動,需要金融機構大量的資金支持。內蒙古GDP為1.61萬億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為1.38萬億元,佔GDP比重為85.9%。當年社會融資規模為6430億元,約佔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的一半。


包商被接管的幾個教訓


同樣原因,作為“非銀之友”,包商銀行將對本幣市場的資金拆出可能更為謹慎,另一方面包商銀行通過同業存單、其他大型金融機構的同業拆放獲取資金的難度可能增加,因此未來非銀金融機構可能減少一個便利的拆入資金通道。

包商銀行被接管是一個標誌性事件,在現有特殊國際經濟金融環境下、以及當下我國經濟面臨結構性下行壓力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義,“攘外必先安內”,內部的強筋健骨防控風險一定外化於行,中性貨幣政策+嚴格監管政策+堅決懲治監管腐敗這三招組合拳將是未來金融領域產能出清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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