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权“库尔勒香梨”,成都多家水果店被索赔数万元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成都多家水果店因为售卖“库尔勒香梨”摊上了官司,纷纷收到法院传票,索赔金额在2万至5万元不等。追根溯源,竟是水果包装盒惹得麻烦。

据其中一位水果店老板介绍,3月初,他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仔细一看,竟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其销售的香梨使用了含有“库尔勒香梨”字样的包装盒,其样式与协会拥有的“库尔勒香梨”商标十分类似,被认为涉嫌商标侵权。

涉嫌侵权“库尔勒香梨”,成都多家水果店被索赔数万元

他对媒体表示,自己的水果店面积不大,平常主要以散卖方式出售水果。去年10月的一天有人来店里问有没有香梨,然后指定买走了店里仅剩的一个包装盒,上面正好印有“库尔勒香梨”的字样。“他们提出了要求,我就用盒子给装了,一共123块钱。”却万万没想到,这次销售竟让他成为被告,因为卖出的123元,竟被对方索赔2万元。

报道称,具有类似经历的水果店老板在成都地区至少有10余个,皆因“库尔勒香梨”的包装被卷入了侵权官司。一位姓文的先生表示,他的水果都是从彭州濛阳市场买来的,平时大多散卖,去年底有几名顾客上门购买香梨,指定用店里的“库尔勒香梨”包装盒进行装箱,“那个箱子应该是当时别人不要了送给我们的”,文先生强调称,却因此被索赔5万元。

上述惨痛的经历,令水果店老板们纷纷喊冤——卖一箱水果也就100多元,罚款(索赔)就要好几万。

涉嫌侵权“库尔勒香梨”,成都多家水果店被索赔数万元

其中一位老板强调称,库尔勒香梨协会的商标图案是一只开屏的孔雀配上文字,而他们所使用的包装却只有“库尔勒香梨”的文字,存在着较大不同。且平时水果大多以散卖方式出售,包装盒用的很少,还有很多盒子都是别人送的,本意并非是想要侵权。

对于水果店老板们的说法,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代理律师在庭外介绍,被告都各有各的说法和经历,但其行为仍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法庭会给出一个最终的答案。

据上述协会所述,案涉商标系自行设计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具有较高的独创性与商业价值,经过多年的推广、维护、服务规模不断扩大,原告“库尔勒香梨”证明商标已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并且享有该证明商标的专用权,也有制止各种侵犯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而此次作为被告的水果店,并未取得合法授权,在包装箱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库尔勒香梨”字样,其行为属于将近似的商标使用在相同商品上,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在明知其商标与产品知名度的情况下,仍然攀附其知名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据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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