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權“庫爾勒香梨”,成都多家水果店被索賠數萬元

據“紅星新聞”報道,近日,成都多家水果店因為售賣“庫爾勒香梨”攤上了官司,紛紛收到法院傳票,索賠金額在2萬至5萬元不等。追根溯源,竟是水果包裝盒惹得麻煩。

據其中一位水果店老闆介紹,3月初,他收到了來自法院的傳票,仔細一看,竟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其銷售的香梨使用了含有“庫爾勒香梨”字樣的包裝盒,其樣式與協會擁有的“庫爾勒香梨”商標十分類似,被認為涉嫌商標侵權。

涉嫌侵權“庫爾勒香梨”,成都多家水果店被索賠數萬元

他對媒體表示,自己的水果店面積不大,平常主要以散賣方式出售水果。去年10月的一天有人來店裡問有沒有香梨,然後指定買走了店裡僅剩的一個包裝盒,上面正好印有“庫爾勒香梨”的字樣。“他們提出了要求,我就用盒子給裝了,一共123塊錢。”卻萬萬沒想到,這次銷售竟讓他成為被告,因為賣出的123元,竟被對方索賠2萬元。

報道稱,具有類似經歷的水果店老闆在成都地區至少有10餘個,皆因“庫爾勒香梨”的包裝被捲入了侵權官司。一位姓文的先生表示,他的水果都是從彭州濛陽市場買來的,平時大多散賣,去年底有幾名顧客上門購買香梨,指定用店裡的“庫爾勒香梨”包裝盒進行裝箱,“那個箱子應該是當時別人不要了送給我們的”,文先生強調稱,卻因此被索賠5萬元。

上述慘痛的經歷,令水果店老闆們紛紛喊冤——賣一箱水果也就100多元,罰款(索賠)就要好幾萬。

涉嫌侵權“庫爾勒香梨”,成都多家水果店被索賠數萬元

其中一位老闆強調稱,庫爾勒香梨協會的商標圖案是一隻開屏的孔雀配上文字,而他們所使用的包裝卻只有“庫爾勒香梨”的文字,存在著較大不同。且平時水果大多以散賣方式出售,包裝盒用的很少,還有很多盒子都是別人送的,本意並非是想要侵權。

對於水果店老闆們的說法,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代理律師在庭外介紹,被告都各有各的說法和經歷,但其行為仍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法庭會給出一個最終的答案。

據上述協會所述,案涉商標系自行設計的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具有較高的獨創性與商業價值,經過多年的推廣、維護、服務規模不斷擴大,原告“庫爾勒香梨”證明商標已經具有極高的知名度,並且享有該證明商標的專用權,也有制止各種侵犯證明商標專用權的義務。

而此次作為被告的水果店,並未取得合法授權,在包裝箱上使用了與註冊商標近似的“庫爾勒香梨”字樣,其行為屬於將近似的商標使用在相同商品上,容易導致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已經構成商標侵權。在明知其商標與產品知名度的情況下,仍然攀附其知名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據悉,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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