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亭街道辦事處】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

【東亭街道辦事處】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通知各用人單位:一、企業職工對於新冠肺炎疑似病人及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經隔離、醫學觀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的,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企業應當視同職工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二、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農貿市場、食品生產和物流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各用人單位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通知離錫人員不得提前返回無錫。推遲有關人員(疫情重點地區籍、去過疫情重點地區以及須途經疫情重點地區來無錫的員工)返錫復工,具體復工時間視情而定。

三、各用人單位要建立防控機制,積極防控,嚴格排查,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對隱瞞不報、拒不配合的,可強制執行,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請各用人單位關注【幸福東亭】微信公眾號收閱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的通知。請各用人單位收到本短信後直接回復確認。

【東亭街道辦事處】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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