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亭街道办事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

【东亭街道办事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通知各用人单位:一、企业职工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二、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各用人单位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通知离锡人员不得提前返回无锡。推迟有关人员(疫情重点地区籍、去过疫情重点地区以及须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来无锡的员工)返锡复工,具体复工时间视情而定。

三、各用人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积极防控,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各用人单位关注【幸福东亭】微信公众号收阅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的通知。请各用人单位收到本短信后直接回复确认。

【东亭街道办事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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