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投诉|小区围墙外 村民要迁来几十座坟 青白江城厢镇镇长:经多方协调村民不再迁坟

封面新闻记者 李媛莉 雷远东

4月2日,一则消息在成都金堂县观岭国际社区业主群里炸开锅:小区围墙外——一墙之隔的青白江区城厢镇联心村,正在用推土机施工平场地,要作为坟地集中迁坟。

2020年清明节,小区业主与墙外村民的冲突爆发了——根据村民们的计划,围墙外侧的这片斜坡地,将容纳原本散建在村中的部分旧坟;但在小区业主看来,这片坟地与自己的家一墙之隔,实在难以接受。

小区业主在封面新闻app上发出“云求助”,盼望此事尽快得到处理。而与此同时,焦虑也在村民当中蔓延,迁坟的时间迫在眉睫。

小区围墙外的坟坝

业主:“要建容纳50多个坟的‘公墓’”

村民:“一直就是坟山”

观岭国际社区刚好位于金堂县和青白江区交界的位置:小区围墙内属于金堂县,而小区围墙外则属于青白江区

4月2日这天,“围墙外有挖掘机在工作,还有人在搞迁坟的仪式。”观岭国际社区业主高鹏程说,他反复向当地村民确认后,确信“村民说的,这里要容纳50多座坟。”

小区的围墙根下,突然冒出这样一座不是公墓的“公墓”来,让越来越多业主陷入焦急。有人拨打各种民情热线,有人直接找政府部门。

业主们第一次与城厢镇政府接触时,得到政府负责人回应称,对联心村自建“公墓”一事,此前完全不知情。

对于找上门来投诉,甚至阻止施工的“邻居”,联心村的村民很不理解。“这是我们村民的土地”“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做什么,理论上来说,跟他们无关”,大部分村民是这样理解的

封面新闻从联心村6组组长杨顺钦处,了解到更全面的信息。他介绍说,经过村民议事会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把散落各处的旧坟,迁移至同一处,以便于以后将土地进行流转使用。

“这个地方以前叫‘筲箕坟’,”站在停滞的工地前,联心村村民杨顺贵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在观岭国际建成之前,此处便已有不少坟墓,是典型的“坟山”。“一直是青白江和金堂的交接处,过去两个地方的人都会埋坟在这里。

封面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大致完成了地平工程的斜坡上,只有裸露的黄土,矗立在当中的几块墓碑有些显眼。杨顺钦说:“只有一座是最近移过来的,其他都是过去一直在的老坟。”

云投诉|小区围墙外 村民要迁来几十座坟 青白江城厢镇镇长:经多方协调村民不再迁坟

图片左侧的裸地,是村民计划第一次移坟的地址,右侧是观岭国际社区。

墓地二次选址

村民:“已经退到最远的地方,无路可退了”

业主:“不管在哪里,都要合法合规”

“一墙之隔就是‘公墓’,我想着这事都睡不着觉。”从家中窗户望出去就能瞅见小区围墙外的业主姚华,对隔壁村民集中迁坟的事惴惴不安。她和一些业主,第一时间自发阻止了联心村继续施工。

在此之后,通过地方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到场协调,小区围墙根下的墓地建设彻底停止。“让他们(业主)一步,我们退到离墙至少有600米远的地方。”指着对面的山丘,杨顺贵说,经过青白江区和金堂县两地地方政府的首次协调,村民愿意退出墙根那片斜坡,往远处退。 “已经退到最远的地方,再往后就是另外一个村的土地,无路可退了。”村民杨顺贵紧接着补充到:“结果他们还是不满意,

他们要的是,站在窗户上望不见坟坝。”

“我觉得有点强人所难了。”在杨顺钦看来,村民放弃先期投入的时间与资金,另外选地方迁移旧坟,已经做出了合情合理的退让。“之前请推土机,挖机来,是我们村民自己筹的钱,都打水漂了。”

“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它根本就是不合法的事。”高鹏程说,通过查阅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规定,以及殡葬管理条例等,观岭国际社区的业主了解到,建设墓地,应该经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州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厅审批。“但联心村没有履行相关的规定。”

小区业主还表示,通过市长信箱等热线,他们从青白江区民政局得到的回复,进一步证实“自行建集体墓地,是不合法的”。

姚华还有更多担心,“不仅旁边就是小区,头顶上还是高压电线,安全隐患太多了。”

云投诉|小区围墙外 村民要迁来几十座坟 青白江城厢镇镇长:经多方协调村民不再迁坟

图片左侧的裸地,是村民计划第一次移坟的地址,右侧是观岭国际社区

部门回应

青白江区民政局:农村散坟管理暂无专门的法律法规

4月7日,青白江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作为殡葬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目前该区民政局只对公墓的建设有审批和监管等权利,而对农村散坟的管理,更多地是采取属地管理。

“严格来说,针对散坟的管理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这位负责人解释,无论是建坟、移坟,农村散坟的数量也不能作为评判合法性的依据,“不管是一座,还是很多座。”他补充说道,针对农村散坟的修建是否规范,目前最关键的评判标准,是散坟所处的土地性质。“要看是不是耕地。”

记者注意到,《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确禁止“占用耕地作为墓地”。

《条例》提出,“兴办公益性公墓,应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市、区)民政局批准。公益性公墓为本乡 (镇)村民提供服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州)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厅审批。”

《条例》中还有规定,人口稠密和交通方便的区域为火葬区,其他区域为土葬改革区。在土葬改革区未建立公墓的,遗体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 荒山、瘠地埋葬;也可平地深埋,不留坟头。

“历代都是坟山,整理之前长满了杂树。”对于第一次计划集中迁移散坟的墙角斜坡,杨顺钦反复强调,“不是耕地。”

值得一提的,国家《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中,对“农村墓地”有更多提及。如:“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同时,《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而农村散坟是否属于“殡葬设施”,则没有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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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承诺不再迁坟

4月7日下午18:00时,封面新闻记者从青白江区城厢镇获悉,针对此次迁坟引发的争端,已经有最新的处理结果。城厢镇负责人说:“经过与村民沟通,已经达成一致决定,村民不再迁坟。”他补充介绍,在接到情况反映后,他们及时与村民进行了核查和沟通,“村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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