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江苏检察机关对原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江苏检察机关对原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提起公诉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时永才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时永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时永才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时永才,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 年至 2019 年,被告人时永才利用担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3 年至 2015 年,被告人时永才利用担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授意下属挪用本单位 " 小金库 " 资金,用于其个人的股权投资,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永才简历

时永才,男,汉族,1961 年 10 月出生,江苏常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 年 8 月参加工作。

1984 年 8 月以来,历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教育科副科长、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院长;

1996 年 12 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1998 年 4 月至 1999 年 4 月,兼研究室主任);

1999 年 12 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

2002 年 12 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机关党委书记;

2004 年 11 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副院长;

2008 年 1 月,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院长;

2011 年 9 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1 年 10 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2 年 1 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9 年 9 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潇湘晨报记者周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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