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三:万物发展规律

内容概要:二生三规律由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直接推导得出,是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综合升华,即唯物辩证法开花结果瓜熟蒂落。"二生三"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和普遍性。二生三基本规律直接指向结果,对社会大众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活动更具实际指导意义。

二生三指事物在主要矛盾主次方面作用下,产生且只能产生三种结果,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广泛普遍性,称为二生三基本规律。二生三规律由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直接推导得出,是三大基本规律的综合升华,即唯物辩证法理论开花结果瓜熟蒂落。对立统一规律是根本是核心,量变质变规律是过程是周期,否定之否定规律是状态是结果。以辩证法三大规律为基础,二生三规律更上一层楼,直接指向事物变化发展的结果,对广大民众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活动更具实际指导意义。

一、二与对立统一规律

哲学理论认为: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矛盾,对立统一的双方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简称为二。在本文中,"二"专指事物主要矛盾对立统一的双方,并随主要矛盾的变化而变化。

1、矛盾双方的性质

大家知道,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其中,"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源泉;"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是事物保持不变的根本基础。

斗争性和统一性都是矛盾所固有的基本属性,矛盾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斗争性和统一性在矛盾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具有不同作用,有时统一性起主要作用,有时斗争性起主要作用。具体状况取决于事物主要矛盾所处的阶段、内外部环境条件及双方的关系。

2、矛盾双方的关系

与矛盾双方的性质对应,矛盾双方的关系为:一方面,相互包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方是另一方存在的前提基础,任何一方都不能独立存在,不能单独发挥作用,即双方互为条件彼此依存。另一方面,对立统一:双方是个系统整体,既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又相辅相成相反相成,即不可分割相互转化。双方是统一基础上的对立,对立条件下的统一,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无所谓对立,即双方既不可调和又不可分割。否则,双方就不是对立统一的性质和关系,就不能构成矛盾,不能成为矛盾的双方。

从矛盾方面看,任何事物都包含有基本矛盾等诸多矛盾,矛盾又包含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唯物辩证法认为,主要矛盾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主要方面指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及其变化。事物的变化发展状况,往往就是主要矛盾的双方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转化而共同推进的结果。

总之,二是事物主要矛盾对立统一的双方。矛盾的性质及双方间的关系,就是"二"的性质及其关系,两者是完全统一的。

二、二生三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为: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内容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到质变为终结,并开始新的量变。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三大规律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基本规律,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二",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

因此,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关系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基本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是内在因素变化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外部状态结果变化规律。

1、量变质变

质量互变规律从内在层面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结果,但量变不因质变而停止。量变质变间的关系为: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量变质变规律从内部反映了事物变化发展的过程和周期。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引起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通过持续积累,为质变准备条件。另一方面,当矛盾双方力量发展达到了极限,斗争性则突破极限,使旧的统一体分解,新事物产生,主要矛盾随之转化,开启新一轮的量变质变。

2、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从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肯定)的变化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主要从外部反映事物存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结果。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事物的变化发展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顺序进行,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肯定阶段:由现象到内在,发现了事物的某些特性、本质和规律,由表及里恍然大悟,反应是原来如此;对事物的认识主要表现为第一阶段的肯定,看山是山。二是否定阶段:伴随观察分析研究的继续深入,发现了事物另一面的的特性、本质和规律,入木三分更上层楼,反应是不过如此;对事物的认识主要表现为第二阶段的否定,看山不是山。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综合把握事物的本质特性,全面掌握事物的变化发展规律,正本清源胸有成竹,反应是本该如此;对事物的认识主要表现为第三阶段的否定之否定,看山仍是山。

3、二生三

二生三基本原理是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的客观反映,是三大规律互动的必然结果,不仅在具体层面分别与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相对应,也在整体系统上与唯物辩证法高度一致。即事物在主要矛盾作用下,"二"必将产生且只能产生"三":三种状态结果。这是因为:事物由主要矛盾的对立双方各自分别居于矛盾的支配地位,起主导、决定作用,进而决定事物变化、发展、性质而呈现出的两种结果:阴性体和阳性体,即主要方面呈显性、主次方平衡呈隐性的状态,事物分别表现为"矛"和"盾"两种具体状态结果;对立双方居于对等地位,发挥比较平衡的作用,相对均衡地决定事物性质而呈现出的第三种状态结果:中性体——阴阳均衡体,即事物呈双方相对均衡的显性状态,具体表现为矛盾均衡体;三种情形共同构成事物存在、变化、发展的三种状态结果,是对立双方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转化而共同决定的。事物的这种变化发展所呈现的三种状态结果,在整体上都具有阶段稳定性,是事物固有的"二"在相应环境条件下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并随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当事物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时,二生三规律的内容随之发生变化。

可见,二生三的实质,就是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本身及其关系的整体概括和具体体现。其中,二与对立统一规律对应,是本源是依据;二生三的过程与量变质变规律对应,是过程是周期;三与否定之否定规律对应,是状态是结果。

三、三的客观性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关于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几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没有不包含矛盾的事物;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事物变化发展的过程没有脱离矛盾的时点;其三,矛盾存在并表现为不同的层级,反映在事物的整体和局部层面。即处处有矛盾,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层层有矛盾。矛盾具有客观实在性和普遍性,即"二"具有客观实在性和普遍性。因对立统一规律与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其中前者是"一"后两者是"二","二"是"一"的展开和表现,表明量变质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同样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进而表明二生三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二生三规律具有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不仅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上得到反映,即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的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再肯定)的变化发展过程,在其他各学科也同样广泛存在,且都有各自具体的表现形式:

1、 数学学科

两个数字相比较有大小两种趋向,却有大、小、相等三种结果;同理一个数学算式的运算结果具有正负两种趋向,可以出现正、负和零三种结果。与之对应,数字有正数、负数和零三种。

两条直线有平行、相交两种趋向,出现平行、相交与重合三种结果;重合是平行和相交的融合统一。两个平面也是如此。

2、 物理学学科

一个原子含有正负两种电荷,发生得失电子两种趋势,呈现失去电子而带正电、得到电子而带负电与得失电子相等而不带电三种结果。

经典力学的研究对象总是分为颗粒和波两种,量子力学研究的微粒具有波粒两相性,在宏观和微观整体上呈现出波、粒与波粒兼备三种情形。

水在摄氏零度时是冰、水混合物,时刻进行固体和液体之间的转化,并保持动态平衡;在摄氏100度时是水、汽混合物,时刻进行液体和气体之间的转化,并保持动态平衡;在不同温度下,水具有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种状态,且保持相应条件下的平衡稳定。

3、 化学学科

原(分)子因得到或失去电子而成为离子,分别称为正离子和负离子。原(分)子的这种变化呈现两种趋向:得失电子显示正负电性,呈现三种结果:正离子、负离子和原子。

物质酸碱性的变化为两种趋向、三种状态:当pH﹤7时,物质呈酸性;当pH﹥7时,物质呈碱性;当pH = 7时,物质呈中性。

4、生物学学科

动物个体具有生死两种变化趋向,部分动物存在生、死和休眠(冬眠夏眠)三种状态,人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休克状态。生物体都含有雌雄两种性基因,性别有雌雄两种趋向,却呈现雄性(雄性为显性,内含雌性)、雌性(雌性为显性,内含雄性)和雌雄同体(皆为显性)三种性状的个体。

5、社会学学科

广大民众各种需要的满足方式为自我满足和相互满足,与之对应,各国家财产制度存在公有、私有两种基本趋向,实际存在公有制、私有制与混合所有制三种形式;企业经营有盈亏两种趋势,实际结果则有盈利、亏损和保本三种状况;各种比赛的参赛方都有输、赢两种趋势,存在输、赢与和(即平局)三种结果。

综上所述,二生三规律由唯物辩证法规律直接推导得出,是对辩证法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是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的综合与升华,是唯物辩证法理论开花结果瓜熟蒂落。因为,唯物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与普遍规律。所以,二生三规律同样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同样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并直接指向事物变化发展的结果,对广大民众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更直接的指导作用,更具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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